味精是我們烹饪過程中經常使用的一種調味品,它可以增鮮,炒菜、做餡、拌涼菜、做湯等都可使用,但味精對人體沒有直接的營養價值。味精雖能提鮮,但如使用方法不當,會産生相反的效果。
我們歸納了一下味精在烹饪中的使用技巧和如何科學地使用味精:
1.對用高湯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味精則隻有一種鮮味,而它的鮮味和高湯的鮮味也不能等同。如使用味精,會将本味掩蓋,緻使菜肴口味不倫不類。
2.對酸性菜肴,如:糖醋、醋熘、醋椒菜類等,不宜使用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物質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的效果越差。
3.拌涼菜使用晶體味精時,應先用少量熱水化開,然後再澆到涼菜上,效果較好(因味精在45℃時才能發揮作用)。如果用晶體直接拌涼菜,不易拌均勻,影響味精的提鮮作用。
4.做菜使用味精,應在起鍋時加入。因為在高溫下,味精會分解為焦谷氨酸鈉,即脫水谷氨酸鈉,不但沒有鮮味,而且還會産生輕微的毒素,危害人體。
5.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并不是多多益善。它的水稀釋度是3000倍,人對味精的味覺感為0.033%,在使用時,以1500倍左右為适宜。如投放量過多,會使菜中産生似成非成,似澀非澀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嬰兒食品暫不用味精;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攝入量不要超過6克。
6.味精在常溫下不易溶解,在70~90℃時溶解最好,鮮味最足,超過100℃時味精就被水蒸氣揮發,超過130℃時,即變質為焦谷氨酸鈉,不但沒有鮮味,還會産生毒性。對炖、燒、煮、熬、蒸的菜,不宜過早放味精,要在将出鍋時放入。
7.在含有堿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回味精遇堿會化合成谷氨酸二鈉,會産生氨水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