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
宋朝包拯(包青天)是怎麼死的
宋朝包拯(包青天)是突然得病死的。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吊唁,并為其辍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谥号孝肅。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禦史,曾建議練兵選将、充實邊備。曆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谏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曆權知開封府、權禦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谥号“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将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于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宋朝包青天的有關故事
包拯出身于廬陽一個官宦家庭。二十八歲考上進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進士就可以當官,但包拯是個孝子,他信守聖人所謂「父母在,不遠遊」的教誨,直到三十六歲才正式出山,當了知縣這樣的小官。在知縣任上,他斷了一個奇案,聲名遠播。三十八歲升任知州,清明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贊,之後,便開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家庭簡介包拯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包拯墓志》《宋史·包拯傳》《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讀書耕田。父令儀,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官至刑部侍郎,與文彥博的父親文洎同供職閣中,遂結為世交。所以包拯與文彥博“方業進士,相友甚厚”,後來還結為兒女親家。父後來緻仕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贈馮翔郡太夫人。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隻有他一個傳支接代。他家境殷實,所以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傳統知識教育和熏陶。
刻苦讀經
包拯的父母是農民,以耕作為生,對子女有很高的期望,希望他們能夠出人頭地。包拯五歲開始識字,十三歲讀完四書五經。農忙時,他幫助父母下田做農活,農閑時,就寄居在城南的一座古廟,埋頭鑽研學問。他對儒家治國安邦的思想和曆代清官賢臣的事迹最有興趣,常常一卷在手,廢寝忘食,三更燈火五更雞,從來不知疲倦。十年寒窗苦讀,到二十八歲去考進士時,他已經是一個滿腹經綸、飽讀詩書的學者。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歲,考中了進士。朝廷任命他為「大理評事」,大緻相當于現在的法院陪審員,級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願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隻好放棄官職,留在家裡,侍候父母。後來,朝廷又委派他到家鄉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負責管理稅收錢糧,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為實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隻堅持了幾個月就打道回府了。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繼去世之後,包拯才離開鄉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職。他住在小客棧裡,夜晚守燈苦讀包青天
,寫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鈎。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贻來者羞。」大意是說,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應該做房屋的棟梁,精煉的鋼料決不應去做鐵,我應該做一個無愧史書教誨的清官。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為天長(今安徽天長)知縣。在那裡,他公正地斷了好多積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聲。
編輯本段包拯-仕履表
天聖五年(1027年):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不赴),監和州稅(不赴)。嘉佑六年(1061年):給事中,禮部郎中(後禮部侍郎),三司使,樞密副使。嘉佑七年(1062年):禮部尚書(五月卒贈)。
拒收端州名硯
不久,包拯升任端州(今廣東省肇慶市)知州。端州出産一種名硯,是朝廷欽定的貢品,和湖筆、徽墨、宣紙一道,并稱「文房四寶」中的絕品。以往在端州任職的知州,總要在上貢朝廷的端硯數目之外,再多加幾倍,作為賄賂京官的本錢。包拯上任之後,一改陋習,決不多收一塊。離任時,就連他平時在公堂上用過的端硯,也造冊上交了。後來,包拯升任,離開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峽口遇到一陣奇怪的大風雨,他親自下艙檢查,發現船艙裡私藏了一塊端硯,這是當地百姓悄悄送給他的。包拯一言不發,将那塊名貴的端硯丢入江心。民間傳說,那裡有一個名叫「墨硯沙」的沙洲,就是當年包公擲端硯的遺迹。
編輯本段以魏徵為師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饋待制,擔任了谏官的職務。一上任,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徵為師,精心選定魏徵的三篇奏議,用蠅頭小楷抄寫了一遍,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夠從中吸包拯雕像
取經驗教訓。包拯在做谏官時,對朝政發表許多意見,讓皇帝在許多重大的決策中避免了嚴重的失誤。包拯對于自己的這一段經曆曾做過十六字的總結:「披肝瀝膽,冒犯威嚴,不知忌諱,不避怨仇」。他将唐朝魏征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随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納施行。
反對覃恩
皇祐二年九月,大澇之後天氣放晴,仁宗皇帝認定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舉行祭祀天地的盛大慶祝外,還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給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晉升一級。這就是所謂「覃恩」。包拯對此提出異議,對仁宗說,罪犯服刑,那是對他們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給予的懲罰,怎麼可以因為洪水退去而減輕對他們的懲罰呢?至于官員晉升,更是要考核他們的政績。假如這樣馬馬虎虎地随便升遷,對那些确有政績的官員不是太不公平了嗎?這樣的話,以後誰還會勤勉地為朝廷出力呢?
三彈張堯佐
張堯佐是宋仁宗寵妃張美人的伯父,沒有什麼才幹,卻憑借張美人的關系,官運亨通。最初,張堯佐被委任為「三司使」。包拯極力反對,向皇帝谏議說,像張堯佐這樣的人,就連小官也沒有資格做,更不用說「三司使」這樣顯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會他的谏議,反而又加封張堯佐為節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繼續上谏,堅持怒責張堯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聞,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張堯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進谏,痛加陳詞,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當面辯論起來,終于迫使皇帝罷了張堯佐的官。
參倒張方平
「三司使」張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假公濟私。有一次,東京城一個名叫劉保衡的商人,開了一間酒坊,經營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麥,折合現錢一百多萬貫,他一時拿不出,張方平下令劉保衡變賣家産抵償欠債,同時,又趁人之危,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了劉保衡的家産。包拯獲悉之後,大為震怒,認為張方平作為朝廷命官,卻利用職權,巧取豪奪,罪不容恕,于是上書皇帝,參了張方平一本。張方平因此被罷了官。
抨擊宋祁
宋祁是名詩人,但是文人無行。他在四川當官時,生活奢糜。每頓飯,必須不少于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葷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葷半素的菜。他還養着三十二名侍女,分别為他搖扇、捶背、敲腳。在他下榻的床邊,每夜都有一名丫環通宵守候,照顧他的随時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計地将她納為小妾。他道德敗壞,醜聞很多,卻屢屢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對此包拯畫像
非常不滿,多次向皇帝上書,對宋祁的醜行大加抨擊,終于罷了宋祁的官。
嚴懲張可久
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利用職權,販賣私鹽一萬多斤,在宋代是一項很嚴重的罪行。案情揭發後,張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審理。按法例,販賣私鹽的罪行輕重,是依照查獲私鹽的數量來定刑的。數量越多定罪越重。張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販賣私鹽,數量雖多,但是轉手迅速,從來不留倉儲,被查獲的數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時,也無計可施。包拯主張不能過分拘泥成法,要嚴判張可久。他說,張可久身為轉運使,竟然目無法紀,公然販賣私鹽,這種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須重判。在他的建議下,張可久受到嚴厲懲罰,被流放到邊遠的荒蠻之地去了。
力參任弁
任弁在擔任汾州知州時,利用職權,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為他織造駝毛緞匹;有的,為他做各種私人雜務。他的罪行被揭發時,占用的工役達二萬三千六百多個,折合細絹一千六百餘匹。根據宋朝的法律,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不僅要做出賠償,罰銅十斤,還要充軍到三千裡外的邊疆去。宋仁宗體恤任弁對朝廷有功,禦筆一揮,免去了他發配充軍三千裡外的刑罰。包拯上書據理力争,他說,作為知州這樣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随便減輕對他的懲罰。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七鬥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繪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時,橫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萬貫。他把搜刮來的錢财,大量賄賂京官,謀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殘忍,并且随意殺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轉運使時,百姓聞風逃散,紛紛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裡,逃避迫害。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寵信,官運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轉運使的高職。包拯為民請命,七次上書朝廷罷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陳利害,甚至無意之間把唾沫噴到了皇帝的臉上。在包拯的不斷彈劾下,王逵終于被罷免了。
編輯本段執法如山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開封的知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大臣兼任。曆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随便幹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裡,仗勢欺人,無理可講。在北宋政權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隻有半年多。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編輯本段重懲賄賂
沈括的《夢溪筆談》裡,記載了一個包公任開封知府時的判案故事:有個犯人過堂時,應受杖脊(用木棍打屁股)。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錢買通了一個府吏。那個府吏說:「我是在知府面前記錄供詞的。你見到知府時,隻管大聲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帶到包拯面前,果然大聲喊冤起來。那個受了賄賂的府吏說:「這個犯人不知好歹,受過杖脊就可以出去了,還大叫大喊什麼?」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綻。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審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個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罰。
包拯巧取合同文
一天,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騙取合同文、不認親侄一案。原來,在東京汴梁西關外定坊有戶人家,哥哥劉天祥,娶妻楊氏。這楊氏乃是二婚,帶來一個女兒,到劉家後再沒生養兒女。弟弟劉天瑞,娶妻張氏,生得一個兒子,取名安住。父親在安住兩歲時,就給他與鄰居李社長家的小女兒定了娃娃親。大嫂楊氏打算待女兒長大後,招個女婿,多分些家産。因此,把劉安住當成眼中釘。這一年,東京地區大旱,顆粒無收。官府發下明文,讓居民分戶減口,往他鄉逃荒。弟弟天瑞照顧哥哥上了年歲,不宜遠行,決定自己攜妻兒離鄉背井。天祥就請鄰居李社長寫下兩張合同文書,把所有家産全部寫在上面,以做日後見證。兄弟倆各執一份,灑淚分别。天瑞帶了妻兒,來到了山西潞州高平縣下馬村。房東張員外夫妻,為人仗義疏财,雖有許多田産,卻無兒無女,見年方3歲的劉安住眉清目秀,乖覺聰明,就收為義子。對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樣看待。但是不久,天瑞夫婦染上疫症,幾天後相繼去世。天瑞臨死前掏出一紙合同文,将兒子托付給張員外。一晃,劉安住18歲了,為使父母屍骨歸鄉,決定回老家安置。張員外就把合同文書交給他。劉安住直奔東京汴梁,一路問到劉家門前,隻見一位老婦人站在那裡。那老婦人正是伯母楊氏,她一心想獨占家财,就騙取了劉安住的合同文書,卻翻臉不認侄子,反抄起一根木棒,打得安住頭破血流。鄰居李社長聞聲趕出,問劉安住:“那合同書既被她騙走,你可記得上面寫的什麼嗎?”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李社長說:“我是你的嶽父李社長。”當下他寫了狀詞,帶着安住來到開封府告狀。包拯接了狀詞,便傳令拘劉天祥夫婦到了公堂,責問劉天祥:“你是一家之主,為何隻聽老婆的話不認親侄子?”劉天祥回答:“小人侄兒兩歲離家,一别十幾年,實不敢貿然相認,憑合同文書為證。而今他和我妻一個說有,一個說無,我一時委決不下。”包公又問楊氏,楊氏一口咬定從未見過合同書。包公假意憤然對安住說:“他們如此無情無義,打得你頭破血流。大堂上,本官替你作主,你盡管打他們,且消消你這口怨氣!”劉安住流淚道:“豈有侄兒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為認親葬父行孝而來,又不是争奪家産,決不能做為出氣而責打長輩的事。”包公自有幾分明白,對劉天祥夫婦說:“本官明白這小子果然是個騙子,情理難容,改日定将嚴刑審問。”今天祥夫婦先回去,而将劉安住押至獄中。第二天,包公一面讓衙役四處張揚:“劉安住得了破傷風,活不了幾天了。”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來張員外,于是真相大白。幾天後,包公傳來一行人到公堂。張員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楊氏胡攪蠻纏死不認親。于是,包公傳令帶劉安住上堂。不料差人卻來賓報:“劉安住病重死在獄中。”衆人聽罷大驚,隻有楊氏喜形于色。包公看在眼裡,吩咐差人即刻驗屍。一會兒,差人回報:“劉安住因太陽穴被重物擊傷緻死,傷口四周尚有紫痕迹。”包公說:“這下成了人命案。楊氏,這劉安住是你打死的,如果他是你家親侄,論輩份你大他小,縱然是打傷緻死,不過是教訓子侄而誤傷,花些錢贖罪,不緻抵命。如果他不是你的親侄,你難道不知道‘殺人償命’嗎?你身犯律條,死罪當斬!”即命左右将楊氏拿下,送到死囚牢中。此時,楊氏吓得面如土色,急忙承認劉安莊确是劉家的親侄。包公問:“既是你家親侄,有何證據?”楊氏隻好交出那張騙得的合同文書。包公看後,差人叫劉安住上堂。劉安住接過包公賺出的合同文書,連稱“青天”。楊氏方知中計。包公提筆判決此案:表彰劉安住的孝道和張員外的仁義;楊氏本當重罪,準予罰錢贖罪;劉氏家産,判給劉安住繼承。
包拯陳州除貪官
仁宗年間,陳州大旱,發生饑荒,戶部尚書範仲淹上殿奏本,保舉龍圖閣大學士兼開封府尹包拯到陳州粜米濟赈。原先朝廷已派了兩個官員去陳州辦理濟赈事宜,這兩個人都是當朝權貴劉衙内的親屬,一個是他的兒子,一個是他的女婿,他倆在陳州貪贓在法,魚肉饑民,還打死了饑民李大膽,搞得陳州怨聲載道,民不聊生。所以範仲淹要保奏包拯前往陳州查處。劉衙内素知包拯清正,鐵面無私,所以于半夜來訪,假惺惺地說道:“陳州饑民多亡命之徒,包大人此番出赈,可要當心。”他的本意是想吓退包拯,不去陳州。包拯嚴正答道:“為國效勞,為民解難,乃我輩本分,何懼之有?”劉衙内見勸阻無效,便改口說情:“包大人此去陳州,望對我兒、婿照應則個。”包拯答道:“這個我心中有數,感謝你今天來向我傳遞消息,将來有甚事情,我也會派人向你傳遞消息,以作回報。”當場送客。劉衙内雖然沒得到包拯什麼确切保證,但總算能随時得知陳州消息,倘有不測,還有回旋餘地,便稱謝告辭。包拯帶了差役王朝趕往陳州,将近陳州地面時,包拯易服先行,吩咐王朝随後趕來。包拯一副鄉民打扮,混入饑民之中,來到衙門購買赈米。隻見劉衙内子婿兩人高踞公案之後,督促差役粜米。名為粜米、實為盤剝,在米中摻入大量泥沙,提高價格,克扣斤兩,使饑民不堪其苦,稍有微詞,便棍棒相加。包拯實在看不下去,高聲喊道:“身為朝廷命官,竟敢如此荼毒百姓,天理何存?”劉衙内的子婿見一個黑臉饑民敢當衆揭短,不由氣怒萬分,喝道:“住口,先前有個李大膽,今天又來了黑大頭,我讓你們一樣下場。”吩咐差役将包拯吊在樹上。正在這時,手持金牌、背插寶劍的王朝趕到,兩個貪官忙迎接欽差。王朝說道:“包大人先我而來,不知現在何處?”兩貪官面面相觑,答道:“下官不曾見包大人來過。”王朝眼快,看見大樹下正吊着包拯,忙跪步上前,親手松綁,兩個貪官這才知道“黑大頭”原來就是鐵面無私的包大人,忙上前恭請包拯坐上公案。包拯一拍驚堂木喝道,“爾等貪贓枉法,荼毒饑民,我不但親眼看見,而且親身經曆,還有何話可說!”兩貪官連連謝罪認錯。“既然知罪,即寫下伏罪狀來!”兩貪官當即寫了伏罪狀,并簽字畫押。在場饑民見包拯如此清正,聲聲齊喊:“包青天!”内有被兩貪官屈打緻死的饑民李大膽的兒子,此時氣憤交加,率衆饑民将兩個貪官當場打死,以洩民憤。包拯對饑民的舉動是深表同情的,但咆哮公衙,擊斃官吏畢竟是有罪的,他就暫且将李大膽的兒子收押在監,等送報朝廷後再作處理。包拯在發出奏折前,先叫王朝去向劉衙内暗通消息,讓他将陳州發生的事,稍作改動說道:“兩官員貪贓枉法已經查實,被下在獄中。饑民作亂,為首者已被當場處死。”劉衙内聽了又憂又喜,又恨又急:憂的是,子婿已獲罪;喜的是,幸虧早得消息,局面尚可挽回;恨的是,饑民作亂;急的是,時間倉促,刻不容緩。他自恃皇上寵愛,便連夜進宮見駕,在皇帝面前花言巧語。皇帝果然聽信了他的讒言,下了一道聖旨:“活的赦罪,死的不赦。”這樣可以完全達到劉衙内的願望,既可救了他的子婿,又可鎮壓作亂的饑民。劉衙内奉了聖旨親赴陳州,當着包拯的面宣讀。包拯當場問道:“濟赈兩官員何在?”衆差役答道:“已經死了。”包拯又問:“饑民首領何在?”衆差役答道:“押在獄中。”包拯宣判道:“奉聖旨,兩貪官理該處死,不準赦其罪;李大膽之子,為父報仇是為義舉,應予釋放。”這一宣判,使劉衙内當場昏厥在地。從此一病不起。處理這案件後,包拯在陳州按法粜米,解救饑民于水深火熱之中;整頓吏治,使社會複趨于安定平穩。
包拯套破釘殺案
開封府尹包拯斷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頗費他躊躇。街民毛勤猝然死亡,族人因其死得蹊跷,便狀告開封府。包公将毛妻冬花傳訊、冬花雖言詞哀切,但面露妖冶,外着喪服,内套紅襖,分明具有殺夫嫌疑,但她聲稱丈大系“氣鼓症”死亡。包公問道:“既患氣鼓症,可曾請醫治療?”冬花對答:“丈夫命薄,未及請醫,已氣絕身亡。”包公便命仵作廖傑開棺驗屍。廖傑經驗豐富,但驗屍結果,雖見毛勤死狀異樣,但并無查出謀害痕迹。回轉家中,夜不成寐,不知如何向府尹彙報。其妻阿英見他心事重重便問道:“你可曾驗看那屍體的鼻子?”廖傑反問:“驗那鼻子何用?”阿英說道:“那鼻子内大可作文章,倘從中釘上利釘,直通腦門,豈非能不留痕迹而緻人死亡!”廖傑将信将疑地連夜再去複驗屍體,果見毛勤的鼻孔内有兩根鐵釘,于是真相大白,遂将冬花緝拿問罪。冬花抵賴不過,承認串通姘夫謀害親夫。事後,包公詢問廖傑:“冬花作案手段奇特,你是如何想到驗看屍體鼻孔的?”廖傑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包公說:“請你妻子來府,我要當面酬謝。”第二天,廖傑高興地帶着妻子到府裡領賞。包公像是熟人似的對阿英端詳了一會,開口問道:“你嫁給廖傑幾年了?”阿英答道:“我們系半路夫妻,隻因我前夫暴病死亡,才改嫁廖傑為妻。”“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阿英面露驚異之色:“大人如何得知?”“路才暴死一案由縣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閱卷宗,得知縣衙已對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結語。但我覺得此種結語頗存疑問。”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為..”“本府認為,路才系被人從鼻孔中釘釘謀害。”廖傑奉命前往路才墓地,掘墓開棺,雖屍體已腐爛。但在鼻孔部位露出兩根已鏽的長釘。包公繼續審理路才案件。他對阿英說:“想你一個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釘釘的奇特方法,除非有過親身經曆,才能一語點破,”阿英隻得如實招供事實:原來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在與路才結婚之後,經常與人姘居,姘夫是個慣犯,與她合謀用鐵釘釘鼻之法害死路才,後來那姘夫在鬥毆中被人殺死,阿英才改嫁廖傑。廖傑聽了如夢初醒:“想不到此女這般蛇蠍心腸,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幾乎作了她砧上之肉。”阿英懊喪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語,此案也斷不能破。”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僥幸取巧,隻能蒙蔽一時,不能長久隐藏,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自食惡果。此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包拯叫啞巴打兄
傳說,有個啞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獻上一根木棒,任官責打。包公上任後,他又來獻棒。包公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無奈啞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寫。包公心生一計,用豬血塗在啞子臂上,又以長枷枷到街上示衆。暗差幾個心腹跟随其後,見有人替他鳴冤叫屈,就傳他上堂。一會兒,果見圍觀者中有個老頭為啞子叫屈,于是将他引到包公面前。老人說:“這人是我村的石啞子,自小不能說話,隻是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萬貫家财,并無分文給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者因此感歎。”包公傳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認啞子是他親骨肉。石全走後,包公教啞子:“你以後撞見你哥哥,就去扭打他。”啞子眨巴着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包公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本官可為你作主。”一日,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來告啞子,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包公問石全:“啞子如果真是你親弟,他的罪過不小,斷不輕饒。如果是外人,隻作鬥毆論處。”石全說:“他果是我同胞兄弟。”包公喝道:“既是你親兄弟,為何不将家财分給他?分明是居心獨占!”石全無話可說。包公即差人押他們回家,将所有家财各分一半。
包拯審石擒兇手
包拯在定遠縣任縣令時,常常微服私訪。一次,包拯帶着衙吏經過某山崗時,見前面草叢上方蒼蠅亂飛,并有一股血腥味撲來,便令衙吏察看。草叢裡躺着一具男屍,身體已經腐爛,面目難辨,背上壓着塊大青石闆,肩上還搭着隻馬褡裢子,内有木制“宋記”印戳——原來是個收賣粗大布的,查問地保,知本地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包拯斷定這是謀财害命的案子。那麼殺人犯是誰呢?第二天,包拯貼出布告,說要在大堂上審石闆。大家覺得好奇,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塊青石闆正放在堂中央,鐵面無私的包拯喝道:“大膽石闆,竟敢謀财害命,目無國法,給我狠打四十大闆!”差役揚起闆子,狠狠向石闆打去,“噼噼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大家見狀,都忍不住笑出聲來。包拯斥責道:“本縣斷案,大堂上理應肅靜,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何罪?”衆人見包拯發怒,一齊跪下,口稱“知罪”。包拯說:“那好,你們講,願打還是願罰?願打,每人打四十大闆;願罰,每人舉保畫押,限定三日,交上三尺大布。違者嚴懲!”大家願罰。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找不到兇犯,讓衆人來獻一條孝布。”三天之内,近街遠集的粗大布一購而空。包拯的手下一邊收布,一邊核對布頭上的印記,竟發現不少人交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記”印戳,與死者的印戳絲毫不差。經查問知是某布莊的。當下把某布莊老闆抓來。老闆一見死者的印戳,面如土灰,隻得供認:死者宋某從外地收購粗大布,蓋上印戳後寄存在他那裡。他謀财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毀掉馬褡裢子。
包拯兩次斷牛案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1062年)在天長縣剛任縣令時曾審過兩樁牛案。那是春耕時節,東村農民王某和張某一天在田裡同耕,休息時坐在田岸邊閑聊,讓兩頭牛在坡上吃草。一會兒,兩頭牛抵起角來,王某和張某沒當一回事,竟在一邊看熱鬧,誰知道王某的牛把張某的牛抵死了。這下兩個好朋友翻了臉,張某告到縣衙門,要王某賠牛。那時包公還沒上任,前任白縣令審案時想:判賠,王某吃虧;判不賠,張某吃虧。左思右想,沒法把案子判得公平合理,隻得把兩人收在監裡。第二天,包公上任,聽說有兩個農民在監裡罵人,提出來一審,知道事情的原因,就笑哈哈地對他們說:“你們本是一對好朋友,隻是漫不經心使牛抵角死亡,以緻朋友反目成仇人,這實在是不應該的。今天本官勸你們言歸于好。”說罷,提筆寫了四行字:二牛抵角,不死即活;活牛同耕,死牛同剝。兩個農民聽完判決,都說這樣公平合理,謝過包公,攜手走出公堂。誰知那兩人剛走,又來一人報案。那是西村農民,名叫劉全。今天早晨他正要牽牛下地幹活,來到牛圈時大吃一驚:原來他的大黃牛滿口血淋淋,牛舌頭不知給誰割掉了。他心疼得哭了一場,急來縣衙門要求破案。包公看了狀子,心想:這很可能是劉全的仇人幹的。就對劉全說:“看來,這頭牛是活不長了,你幹脆把牛宰了,肉可以賣,我再資助你一些錢,這樣你又可以買一頭牛了。”劉全感激地揮淚告别。劉全剛走,包公當即出了一張禁殺耕牛的布告:本縣曉谕黎民百姓:為确保春耕春種,保養好耕牛,嚴禁私自宰殺。如有病牛,須請牛醫診治;診治無效的,先報呈縣衙,經查驗後,方可宰殺。未經查驗,擅自殺牛的,一律嚴懲不貸。有人捕捉到殺牛者,官府賞銀三百貫。此布。第二天,劉全的鄰居李安前來報告說,劉全擅自宰殺耕牛。包公想: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劉全宰殺的是殘廢牛,而這個自稱劉全鄰居的人明知殺殘廢牛而來告他,不就是誣谄好人嗎?這人肯定和劉全有仇。包公出布告本來就是要引劉全的仇人出來。現在問過姓名,知他叫李安。劉全曾告訴包公,李安曾和他有仇,看來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一審問,李安隻得供認了自己割牛舌而又來誣告的罪狀
北宋包青天包拯生平簡介 曆史上包拯是怎麼死的
宋朝包拯(包青天)是突然得病死的。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吊唁,并為其辍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谥号孝肅。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禦史,曾建議練兵選将、充實邊備。曆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谏院,多次論劾權貴。
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曆權知開封府、權禦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谥号“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将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于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包拯所在朝代的皇帝是誰他把國家治理的怎麼樣
包拯字希仁,北宋廬州合肥人,生于真宗鹹平二年(999),卒于仁宗嘉佑七年(1062),終年六十四歲,谥号孝肅。
包拯一生經曆了北宋真宗、仁宗兩個朝代。真宗時代(999-1022),是包拯青少年時代,居廬州鄉下讀書。以後從政時間處于仁宗時代(1022-1063)天聖五年(1027),二十九歲的包拯考中進士,授知建昌縣。以後包拯官越做越大。包拯最後由三司使進拜樞密副使,主持全國軍政,宋代樞密使的設立,既是内憂外患的需要,又是削弱宰相權力、強化皇權的重要措施。包拯能任此職,說明皇帝對他極度信任。他是著名的清官能吏。宋仁宗時期,是北宋最為繁華的時期。
曆史上的包青天是怎麼死的
得病而死。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吊唁,并為其辍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谥号孝肅。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禦史,曾建議練兵選将、充實邊備。曆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
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谏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曆權知開封府、權禦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谥号“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擴展資料:
轶事典故:
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遼朝時,遼朝命館伴對包拯說:“你們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保定市雄縣)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
清正廉明:
包拯被提拔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當于今天的廣東肇慶市)時。當時端州特産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
凡在這裡做“一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征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系,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
個性官員包拯一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隻能按規定數量生産端硯,州縣官員一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
并且表态,自己作為“一把手”,決不要一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一硯歸”。《包公擲硯》的故事就是以這個藍本創作的。
包拯彈劾陳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罪行的事迹,被石玉昆的《三俠五義》再創作為家喻戶曉的包公戲《陳州放糧》,民間渲染加工成開封府尹、欽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赈。
劇中涉及國舅們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護包公、包公怒鍘皇親國戚、成功放糧赈災等等,演繹了一個青天大老爺為民除害、不畏強權且驚心動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嘉祐四真:
宋仁宗嘉祐年間,富弼為相,歐陽修任翰林學士,包拯任禦史中丞,胡瑗在太學為侍講,集天下之望。當時士大夫相傳道:“富公真宰相,歐陽永叔真翰林學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便有四真之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包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