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
李小龍到底是怎麼去世的
李小龍死因 1973年7月20日,李小龍逝世于香港伊麗莎白醫院。他生前多次說過:“我首先是一個武術家,然後才是演員。”他的一生雖然短暫,30年來卻聲威不減。李小龍盛年猝然離世,留下無數疑問,會有什麼事情可以使他在一夜之中死去呢?一時之間對李小龍的死因是衆說紛壇,莫衷一是。以下是幾個不同版本的傳聞: A、傷患複發版一說李小龍是個武癡,而且特别在少年時與人決戰無數,因此不少人聯想到他可能積下傷患,特别是頭部,他最後是因為腦出現問題緻死的。還有部分說法出自于一些習武之士口中,認為李小龍不跟随傳統教導,過分着急而練壞了身體。還有的說他練法不得當,導緻血脈失調。 B、練功過度版來自武術界的說法是:練功過度,或練功不得法,同樣會損害身體甚至導緻暴斃。有說他為了提升自己的武藝,過分辛勞導緻最終無法負荷,并且在最後的幾年,他在成名的壓力下,心裡負擔也很重。雙重的壓力使他幾近崩潰。 C、濫用藥物版據當時的檢驗報告顯示:李小龍體内有大麻留下的物質,最後幾年他精神漸漸陷于失常狀态,無法通過心理調節解脫自己,加之他成名太快,操勞過度,體力精力常有不支之感,不得不依賴興奮劑。但是以法庭的審查資料來看,并未将其列為緻命的因素,隻是與後來女友丁佩給他服用的止痛藥可能産生過敏有關,這也是當時醫學上所能理解的唯一可能性。 D、病發版李小龍原本就有心髒病和腦病。在洛杉矶進行全身檢查,被初診為“腦部有問題”的李小龍拒絕對腦部的檢查。再由于他死前2個月一度在公司昏倒,所以據推斷腦病與其死亡情況直接相關。 E、暗殺版其理由是,李小龍得罪過許多人,他在美國就多多得罪武林中人,多次遭人暗算險些喪命。他到香港後與武林中人關系之惡,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李小龍在港再遭人暗算,令此說法平增了七分可信度。 F、迷信版一說李小龍與所居住地名相沖,最後居住的地方在香港九龍半島九龍塘,九龍把小龍困在了塘裡。又有人說是李小龍遺作《死亡遊戲》名字不吉祥。以上說法千奇百怪,有的是危言聳聽,有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拿不出确鑿證據,甚至連懷疑線索也提供不了,不足以令人信服。那麼,李小龍真正的死因是什麼?事情的經過又是怎樣的呢?經過警方的周密調查和分析後,李小龍的死因終于真相大白: 7月20日下午約十一點鐘,鄒文懷來到李小龍的家,兩人讨論了《死亡遊戲》的劇本後,随即一同前往李小龍女友丁佩家,他們又一起前往一家餐館進餐然後他們回到了丁佩家中,但到了丁佩家後,小龍感到一陣頭痛,于是,丁佩便給他幾片阿斯匹林消除頭痛,服藥後,小龍便躺下休息。到了晚上10時左右,鄒文懷還有事要與李小龍商量,便推叫李小龍,但小龍一點反應也沒有,鄒文懷感到情況不妙,便馬上打電話叫醫生,但一切都已太晚了,李小龍因自己早已患有腦腫瘤,并由于服用阿斯匹林而引起藥物過敏,導緻他突然腦死亡。李小龍終因重病折磨而變成了人們口中的“狂龍”,所幸的是李小龍最後能在毫無痛苦中死去。
李小龍到底是怎麼死的
警察法醫官葉志鵬作證,說在檢驗李小龍屍體時,他發覺李的左腳趾處有一處切開
過輸血痕迹,左胸處有一個針孔(是做心髒内注射急救時留下的針孔),身軀外表并無新
的傷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葉志鵬又說,他在檢查丁佩寓所時,并未發現打鬥和發生糾纏所遺留下的痕迹,也
沒有發現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龍的屍體上并未有任何受到過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認定
李小龍是“沒有遭受謀殺而緻死的證據”。
葉志鵬醫生事後同另幾位醫生交談過,另幾位醫生的意見都認為“李小龍可能是死
于自然的病因”。因為李小龍生前,曾有過突然昏迷的病史。葉志鵬醫生因此認為李小
龍的“大腦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而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李小龍的驗屍工作,是在他死後36小時後開始的。其後,法庭進行調查取證。李小
龍的屍體被剖驗後,他的胃殘存物、血、肝、腎、小腸和結腸的樣本馬上被送到化驗室,
由港府法醫部的林醫生檢驗。而另外的樣本,送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化驗室。第一批
驗屍報告出來,李小龍已下葬。
驗屍報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龍體内發現大麻,但份量極微。林醫生在法庭作證
時說,大麻不緻于緻人于死。
負責剖驗屍體的伊莉莎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在法庭供稱:李小龍之死不可能
由大麻中毒引緻,比較有可能是他對鎮痛藥中的某些成份極敏感。他說:李小龍頭部沒
有發現傷痕,但腦部有中度腫脹。但他又說:完全沒看腦出血的可能,因為腦血管并無
梗塞之處。
黎史特醫生說,李小龍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腦腫,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鐘發
生,也可能在半天前發生,就李小龍的情形而言,他的腦腫來得非常之快。
但腦腫并非一定緻人于死亡。
此案還邀請了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迪雅來研究,他的意見是:死因是急性腦水腫,
原因是對鎮痛藥(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過敏反應。
但這隻是推測,并非結論。
李小龍死因的檢驗及論證經曆了兩個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終審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解釋判案之7種可能性時指出:
一、謀殺:
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對此案來說,可無須考慮此點,因無證據證明李小龍受謀殺。
二、誤殺:
意思是不合法殺人而無惡意。此點亦無須考慮。
三、合法殺人:
此案亦無須考慮此一種可能性。
四、自殺:
根據證供,李小龍在死前,精神無受困擾現象,同時,亦無厭世情緒,故無須考慮
死者是出于自殺。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剖驗死者之屍體時,試圖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沒有找到,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故對此案來說,自然死亡
亦難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隻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種可能性,對本案來說,最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審員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一種作為
本案的判決,最後的選擇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複述案情及引導陪審員如何判案後,于上午11時退庭。11時10分,陪審
團即把一緻的裁定回報法官。
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後裁定是:
“死于非命”。
這就是人們翹首以盼李小龍确切死因的最後結果——不痛不癢,模棱兩可。香港響
起一片失望掃興之聲。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陳子忠當場就表示不滿,他說:此一裁定,
過于含糊,仍舊無法确定李小龍的死因。
李小龍的死因最終是不明不白,但從當局如此興師動衆、港民如此關注、耗時如此
之長這幾點來說,九泉之下的李小龍似乎該知足了。
李小龍怎麼死的
李小龍的死之今都是一個謎,對于他的死有好多種說法,有的說是被人暗殺死的也有的說是由于練電拳被電電死的,不過我從李小龍截拳道裡看到有他的死因書上說是他腦裡長了個腦瘤,他沒有及時治療在拍<死亡遊戲>時有一天晚上他感覺身體很不舒服就躺在床上睡覺,他老婆給他拿了藥吃完也沒注意就睡覺了,到第二天早上一代武打巨星就死了,具檢查是藥物過敏到之死亡.
癫痫猝死症
==========
2006年2月,美國芝加哥驗屍官詹士弗爾金斯在西雅圖舉行的美國科學院周年會議上稱,醫院解釋李小龍的死因是錯誤的;他說1995年(李小龍是在1973年逝世)才被醫學界确認的癫痫猝死症,相信才是李小龍的死因。癫痫猝死症會令心髒和肺停止,李小龍當時身心均感痛苦。
========
死亡傳聞
========
1973年7月20日,李小龍計劃與當時的電影制作人鄒文懷與演占士邦聞名的澳洲演員佐治拉辛比吃晚飯,希望說服後者在其新片死亡遊戲中演出,當天他并無赴會;當晚被發現于女星丁佩家中暴斃。
死因衆說紛纭,醫院公布的資料說他是死于腦水腫,并指出他對一種含有equigesic的止痛藥過敏,身體無受傷,除大麻外并無發現其體内含有其他毒品。有人認為李小龍是因為練功過度,疲勞緻死,這種說法并沒有很充足的證據,但是據說李小龍家中有給肌肉通電來刺激肌肉發達的機器,而且他在最後三部電影中的肌肉也特别好看。也有人認為他是死于藥物過敏,這種說法雖然沒有很充足的證據,但是他死前确實吃過一些藥丸。
有人猜想李小龍是被一些中國的武術家毒死的,按照中國的傳統,武術不外傳,李小龍把武術教給洋人違反了這個傳統,因此有中國人使用祖傳秘方把他毒死,以使得屍檢顯示正常死亡,這種說法目前無确切證據。還有些非洲人認為李小龍沒有死,而是在肯亞隐居練功,這種說法不但無确切證據,而且還與李小龍追悼會的錄像矛盾。
--------------------------------------------------------------------------------
謀殺李小龍的案情很複雜,促成他非正常死亡的恐怕不止一個原因,他的死很可能是多重謀殺的最後結果。其中關鍵的一環是投毒。李小龍死後,美國名人艾伯嘉即認為這是一起謀殺,兇手用的是一種草藥。這種草藥在人體死亡後迅速分解,可以順利避開法醫的藥理檢測。1995年,一本叫《李小龍之死》的地下出版物悄然上市,原作者聲稱對李小龍的死負責。雖然李小龍的崇拜者力言其說荒誕不經,但書上所講的藥理與病理均與李小龍症候相同,其說似非空穴來風。其實要證實此書所說真僞很簡單,隻要到曼哈頓查一下是否真有原作者其人,立便真相大白。奇怪的是,李小龍的親屬弟子竟沒一個人去做這不過是舉手之勞的事。這件事交給私人偵探,其實也花不了幾個錢。問題很明白,有人甯願保持一個謎,而不願知道一個事實。
1998年,美國俄亥俄州偵破了一起藥物謀殺案,一個流浪藝人毒殺了一個單身婦女。為了繼承這個女子的巨額财産,藝人騙取了她的芳心,結婚之後,偷偷地給她吃了一種慢性毒藥。癡女體質迅速下降,經常頭暈,甚至幾次昏倒。終于有一天她發現了“丈夫”的秘密,激怒之下突然死亡。警察介入了調查死因,藝人的猴子把剩下的毒藥交給了警察,于是真相大白。順藤摸瓜,警察發現藝人已用相同的方法毒殺了幾個女人,她們均死于腦部病變,而且死後均因查無毒痕而被判為正常死亡。請大家注意一點,那就是:死者的後期症狀與李小龍驚人地類同!
相同的結果往往出之于相同的起因,所以,我相信李小龍死于謀殺。至于誰殺害了李小龍?這并不難固定一個範圍:李小龍傷害了誰?李小龍妨礙了誰?誰可以從李小龍的死亡中受益?
李小龍是死于周密的策劃。下午四點,李小龍獨自留在了公寓。下午六點,有人聽見他大喊大叫并撞擊大門。晚上七點,李小龍的好友陳正先生從李家知道李小龍已經死亡。而守在李小龍身邊的人的說法卻是,他們九點半才發現李小龍昏迷,十點半搶救無效才送醫院,十一點正式宣布死亡。這中間四點至七點之間究竟發生過什麼事,七點至十點又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覺得隻能用三個表述,那就是“天知道”!事實隻能是:李小龍六點左右已經死于非命,“當事人”在七點前已經把李小龍的死訊通知了他的家人。這個通知李家的人是誰?找到他,或者是她,也就等于找到了兇手。令人奇怪的是,聞知兇信的李家的平靜出人意外,好像發生的事與他們無關……令人奇怪的是,法庭傳喚了許多無關緊要的證人,卻偏偏不要陳先生出庭作證。法庭問了許許多多無關緊要的事,卻偏偏不問李家是怎樣在七點之前就知道李小龍已經離開了人間!令人奇怪的是,法庭竟沒有把蓮達、鄒文懷、丁佩三個人的謊言列為案情偵破的突破點,全然不考慮他們各自隐瞞了什麼,共同隐瞞了什麼!而這此些,對于偵破上此案并非不重要!警方裝聾作啞,法官裝聾作啞,律師裝聾作啞——于是,李小龍的死就不了了之。大家感到奇怪嗎?
大洋彼岸一聲冰冷的槍響,傳來了李國豪死于非命的消息時,我就知道這又是一樁不了了之的千古疑案。
李國豪明明白白地死于槍口之下,可是科技水平天下第一的美國警方,竟然無法判定兇手是誰。還有比這更奇怪的事情嗎?開槍的是麥西,槍來于總管,彈藥來于特技——三個人都有嫌疑,但都證據不足。于是,“法不責衆”,大家都走吧!警方認為,一種可能是槍裡裝了真子彈,一種可能是槍膛裡原有一顆子彈頭,空彈擊發射出了它。警方至少漏掉了一種假設:一個彈頭從槍口上方塞進了槍膛。警方還可能漏掉了另一種可能:一個殺手用套了高級消聲器的槍襲擊了李國豪。警方無法判定,隻好以死于非命論定,放過了三個嫌疑人,同時也放過了真兇。難道事情真的就那麼複雜,能難倒世界一流的美國警方嗎?
事情其實很簡單,任何一個武器專家都可以輕而易舉地解決這些難題。隻要計算一下射程和穿透效果,就可以判斷這是不是一顆常規子彈。隻要檢驗一下槍膛藥痕和彈道擦痕,就可以判斷槍膛裡是不是先有一顆子彈。隻要檢測一下彈頭旋轉系數,就可以判斷彈頭是不是從槍口塞進去的。隻要對現場槍聲進行聲納比較,即可判定這一槍擊發的是真子彈還是空彈。隻要校對一下彈頭的射入角度,就可以判斷李國豪是不是真的死于麥西開的那一槍……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警方無人想到這些、法庭無人想到這些、律師也無人想到這些……這是為什麼?
答案似乎隻有一個,警方無意追究事實真相!
沒有什麼可懷疑的——李國豪确實死于布置周密的謀殺,其周密程度甚至不次于謀殺李小龍。李國豪本身并沒有什麼罪過,他的死僅僅因為他是李小龍的兒子。他受了株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