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是怎麼評價商鞅之死(如何評價商鞅其人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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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

  1. 商鞅之死的評價
  2. 秦國的商鞅到底是怎麼死的
  3. 商鞅之死說明了什麼有什麼啟示

商鞅之死的評價

由于獨尊儒術和嚴刑峻法的緣故,曆史上對于使用暴力手段進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評價并不是很好,以至于千百年後的人們公認秦國為虎狼之國。

司馬遷在《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中對商鞅評價不高,他認為商鞅用膚淺的帝王之術取悅秦孝公、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走門路這些不光彩手段獲得重用後,在秦國國内采用近乎“暴力”的手段進行快速改革、處罰公子虔、欺騙公子、不聽趙良的勸告,這些足以證明他是個刻薄少恩的人。班固認為商鞅變法造成百姓貧富懸殊加劇以及諸侯國之間相互兼并,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安定。他還批評商鞅鼓勵發動戰争,緻使橫屍遍野、生靈塗炭。

商鞅嚴格執法、濫用酷刑的行為招緻普遍的怨恨,西漢的儒生也認為商鞅的嚴酷刑法是造成秦朝快速滅亡的重要原因,《舊唐書》甚至将商鞅評價為酷吏。

但是,也有人肯定商鞅,比如王安石:“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國方略。而《資治通鑒》中說:“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于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雖說商鞅刻薄,所謂“亂世用重典”本也無可厚非,反而說明商鞅之誠信品質。

在現代,盡管有少數不同聲音,但大多數人承認商鞅是一個敢于觸動舊勢力、敢于改革的英雄。

秦國的商鞅到底是怎麼死的

受到貴族誣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車裂而死。

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想傳位于商鞅,商鞅推辭不接受。同年,秦孝公去世,其子惠文王嬴驷即位,即秦惠王。

這時,商鞅想要告老退休,有人向秦惠王說:“大臣功高蓋主就會危害國家社稷,對身邊的人過于親近就會惹來殺身之禍。現如今秦國的男女老幼隻知道商鞅的新法,而不知道君上您。況且君上您與商鞅有仇,願君上早下決斷。”

正在這時,公子虔等人借機告發商鞅謀反,秦惠文君于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任何憑證,便告訴他說“商君之法”(即商鞅之法)規定,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連坐”治罪的。商鞅感歎“制定的新法竟然遺害到了這種地步”,這就是成語“作法自斃”的來曆。

商鞅想逃到魏國去避難,但魏國因他曾經背信攻破魏帥,并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無奈,商鞅便潛回到他的封地商邑,立即組織邑兵北出擊鄭國(今陝西省華縣)。秦國遂發兵讨之,商鞅兵敗,被殺于鄭國黾池(今河南渑池)。

其屍身被帶回鹹陽,秦惠王又下令處以“車裂之刑”,商鞅的家族人員也被殺害。

擴展資料

商鞅,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後代。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

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并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複了河西之地,賜予商于十五邑,号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商鞅在變法之争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于山東六國。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

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着法家“明法”的态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

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布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

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隻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衆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标。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後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後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曆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商鞅

商鞅之死說明了什麼有什麼啟示

作為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商鞅,是戰國中期傑出的思想家、政治改革家、實踐家和軍事家。他的死給我們的啟示是什麼?接下來就和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商鞅之死的啟示,歡迎閱讀!

商鞅之死說明了什麼

對于商鞅,人們最熟悉的就應該是他的變法革新了。商鞅生于戰國時期,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老家在今河南省安陽市内黃縣梁莊鎮,衛國國君的後裔,因為商鞅發動了變法,這樣秦始皇很欣賞他,所以,秦孝公賜給他一個封地在商邑,所以呢,他才叫商鞅,原名是公孫鞅。早年時期,商鞅在魏國待過一段時期,但是沒有得到過重用,甚至差點喪失了性命,到了後期,秦孝公招募人才,他才來到了秦孝公的身邊。《墾草令》就是商鞅在秦國頒布的法令,其主要内容有: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他嚴禁私下鬥争,鼓勵農民去搞好農業生産,視情況而給予獎賞。為了使人們相信自己,他還在城門立了一根木頭,說誰要是搬動就重重有賞,一開始人們不相信這樣的餡餅,但是,最終有一個搬開了,商鞅沒有食言。商鞅的變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優厚了農民,但是,貴族們的利益因此而受損,所有,貴族們很是痛恨商鞅,視他如眼中釘、肉中刺。最主要的使他和太子驷的恩怨,當初太子驷依仗自己使秦孝公的兒子,所以無視新法,随意觸犯,但是商鞅非但沒有手軟,反而定罪與他。這使得太子驷記恨在心。

秦孝公後來駕崩,太子驷登位。很快就下令逮捕商鞅。商鞅也沒有想到,聽到了這個消息,他着急逃竄,為了不被發現,商鞅找了一身衣服,把自己裝扮成一個普通的百姓,生怕被發現,跑了一天,終于抵達了函谷關,附近有一家客棧,他準備進去住一晚,但是店家拒絕了他:“商鞅變法了,規定不可以留宿身份不明的客人,所以我們不可以留宿您。”就這樣,商鞅被自己織的網所束縛。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生擒公子卬,拒絕他入境。商鞅回秦後被迫潛回封邑商,發動邑兵攻打鄭縣。秦惠文君派兵攻打,結果商鞅失敗戰亡。其屍身被帶回鹹陽,處以車裂而死,很是悲慘。秦王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族。商鞅雖然被害,但新法并未被廢除。商鞅沒有逃脫魔爪。功過都是一生。

商鞅之死不值得同情的原因

商鞅之死一向被看作是“變法者為變法殉難”的悲劇事件,千古之下得到了很多同情。朱相觀看人藝話劇《商鞅變法》,據說潸然淚下。在我看來,商鞅之死不過是他刻薄殘殺的報應,不值得同情。

殺商鞅的人——也就是秦孝公的繼承人秦惠文王——不是因為反對商鞅的新法,而是恨他這個人。因為秦惠文王當太子的時候,因為批評新法而獲罪,但是“刑不加儲君”,罪名要由太子的老師承擔,商鞅把太子老師的鼻子割掉了。換了誰都得報這個仇。

商鞅是一個權力崇拜者,手裡有權,無所顧忌,毫無人情可言。商鞅在秦國,嚴格禁止官民議論法令,連議論法令——無論擁護還是反對——都要獲罪。商鞅曾經渭水決獄,很多人被殺的罪名就是議論法令,據說渭水盡赤,一派恐怖氣氛。

法家的政治理念,并沒有把人民放在法律的對立面。關東諸國是法家的起源地,在齊國、鄭國、晉國都先後實施法家的那一套,在實際操作中,并無商鞅如此之多的肅殺恐怖。

商鞅執法的霸道之氣太盛,實際上把法令向“惡法”的方向推動。商鞅死了之後,秦人沒有憐惜他的,這不是商鞅的悲劇,因為這就是商鞅自己應得的報答。

讓我們拿其他的人來做對比。

漢武帝時期有一個酷吏叫張湯,一直當到了禦史大夫。但不久張湯就和丞相莊青翟發生沖突,被人誣告下獄。漢武帝接連八次派人要他解答質疑,張湯都竭力為自己辯護。後來漢武帝派廷尉趙禹來審問他,趙禹勸告他:”你怎麼不識相?你殺了多少人、滅了多少人家了。現在很多人都為了這個來報複你,皇帝也為你這案子為難,最好是要你自己了斷,你怎麼還辯解不休?”張湯無奈自殺。後來的事實證明張湯這次确實是被冤枉的,張湯可謂“死非其罪”,這就像明朝嚴世藩被巫以“通倭”罪名是死非其罪一樣,但是張湯最終還是無奈自殺,是因為他認可了趙禹的勸告:張湯殺人破家甚多,其中不乏無辜的人,現在抵命也算是另類的公平。

商鞅其實也是如此。商鞅變法,成功地把秦國改造為一部“耕戰結合”的戰争機器,賦予秦國内在的巨大擴張動力,秦國能夠統一中國,商鞅有功。但是商鞅無視人性尊嚴的惡質也深藏在秦國的法令中,這也是導緻秦國速亡的根源。

後世批評法家的往往都以暴秦為例,其實秦國的法家并非法家的精神,漢唐明也是法家治國,但是卻沒有秦國的暴虐,秦國的法家有法家皮相,但是缺乏法家“依道生法”的敬畏之心和悲憫情懷,最終淪為暴政的工具,商鞅難辭其咎。

勇于殺人的人,往往都有内在的虛弱性,其下場往往也具有“曆史的公平性”。

紅軍時期的夏曦、陳昌浩、張國焘都是肅反中的殺人狂,最後夏曦和陳昌浩都是死于非命。而張國焘更加不堪,盡然淪落到給國民黨的軍統“幫工”,給鷹犬當鷹犬,人格完全破産,令人蔑視。看看人家陳獨秀,脫黨之後,鄉下讀書,甘于清貧,不失氣節。

在商鞅之前的秦國還有一個正面的典型,就是秦穆公時期的百裡奚。

百裡奚混得最差的時候,流落在楚國當奴隸。秦穆公聞其賢,派人以五張黑公羊皮将百裡奚換回,拜為上大夫,故世人稱之為“五羖大夫”。

經曆很多人生不幸的百裡奚并沒有怨恨社會、怨恨社會中的人,仍然懷抱寬廣,百裡奚身為秦國大夫,勤理政務,平易近人,生活簡樸。“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于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幹戈”。在主持秦國國政期間,百裡奚“三置晉國之君”,“救荊州之禍”,“發教封内,而巴人緻貢;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使秦國成為春秋五霸之一,開始了秦國的崛起。

後來的秦孝公在“求賢令”中評價秦穆公時期“甚光美”。百裡奚在秦國移風易俗,也是一種變法,隻是規模和深度不如後世的商鞅變法。但是百裡奚卻得到了秦國人普遍的愛戴。“及卒,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

變法最會引發劇烈的政治鬥争,政治鬥争又難保公平。但并不是說,變法就要嚴刑峻法、就要殘刻好殺。商鞅行事變态極端,把上下的人都得罪光,他不變法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做人不能太商鞅,不妨看看百裡奚。

從五家共治的思想來看商鞅變法,商鞅既沒有道家墨家的社會理想,也沒有儒家的倫理敬畏,也不尊重楊朱的個人主義,甚至連法家也隻是取其中的工具主義而用之,五家隻有半家,劍走偏鋒,何以持久?隻圖救一時之急,而無長久可以效法的精神,商鞅個人命運的起伏,正是他的變法缺陷的縮影。正如我們不必惋惜秦朝的滅亡,我們也不必惋惜商鞅之死。

商鞅兩次變法的内容是什麼

公元前356年第一次變法,主要有下列三點:

1.頒布法律,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經》頒布實行,增加了連坐法。就是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告發,同罪連坐,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不告發的腰斬。一家藏“奸”,什、伍同罪連坐。客舍收留無官府憑證的旅客住宿,主人與“奸人”同罪。

2.獎勵軍功,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規定斬敵甲士首級一顆賞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服勞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應的政治、經濟特權越大。宗室、貴戚凡是沒有軍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屬籍,不能享受貴族特權。

3.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别獎勵墾荒。規定:“僇力本業耕織緻粟帛多者,複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拏”(意思是盡力從事男耕女織的生産事業,生産糧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從事工商業和因不事生産而貧困破産的人,連同妻子、兒女沒入官府為奴隸)。

公元前350年第二次變法,主要有下列兩點:

1.“開阡陌封疆”。破除過去每一畝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頃田的大田界一封疆,把原來的“百步為畝”,開拓為240步為一畝,重新設置“阡陌”和“封疆”。國家承認地主和自耕農的土地私有權,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土地買賣。

2.普遍推行縣制。在未設縣的地方,把許多鄉、邑,聚合并成縣,共新建31縣。設縣令、縣丞,由國君任免。

安陽南内黃縣梁莊鎮一帶)人,公孫氏,名鞅,亦稱衛鞅。

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後入秦孝公。孝公六年(前356年,一說三年)任左庶長,實行變法,旋升大良造。孝公十二年由雍(今陝西鳳翔南)遷都鹹陽,進一步變法。後十年(前304年)因戰功封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十五邑,号商君。因稱商鞅。

商鞅主要進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獎勵耕織,生産多的可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采用李悝《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坐法。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合并鄉邑為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準許土地買賣;創立按丁男征服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征服;頒布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商鞅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為秦國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

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貴族誣害,遭車裂刑而死。《漢書·藝文志》有《商君書》29篇;今存24篇;又有《公孫鞅》27篇,今佚。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舉兵抵抗,結果失敗,被車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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