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訪還有哪些稱呼(來訪還有哪些稱呼可以用)

biang 中華百科 709

本文目錄

  1. 古代的敬稱有哪些,還有各年齡段的代稱
  2. 佛教怎麼稱呼來訪者
  3. 古代對你的稱呼

古代的敬稱有哪些,還有各年齡段的代稱

古代表示第二人稱的敬稱:足下、閣下、汝、爾、子、而、公、君、台端、台甫、前輩...。

對地位高的人的敬稱:陛下、夫子、大人、公子、上、君、卿

對女子的敬稱有:夫人,卿、芳駕等。

幾大敬辭:

一、“令”:用在名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對别人親屬的尊敬,有“美好”的意思。如:

令尊、令堂:對别人父母的尊稱

令兄、令妹:對别人兄妹的敬稱

令郎、令愛:對别人兒女的敬稱

令阃:尊稱别人的妻子

令親:尊稱别人的親人

二、“惠”:敬辭,用于對方對自己的行動。如:

惠臨、惠顧:指對方到自己這裡來

惠存:請别人保存自己的贈品

三、“垂”:敬辭,用于别人對自己的行動。如:

垂問、垂詢:指對方詢問自己

垂念:指别人想念自己

四、“賜”:敬辭,指所受的禮物。如:

賜教:别人指教自己

賜膳:别人用飯食招待自己

賜複:請别人給自己回信

五、“請”:敬辭,用于希望對方做什麼事。如:

請問:希望别人回答

請教:希望别人指教

六、“高”:敬辭,稱别人的事物。如:

高見:指别人的見解

高論;别人見解高明的言論

高足:尊稱别人的學生

高壽:用于問老人的年紀

高齡:用于稱老人的年齡

高就:指人離開原來的職位就任較高的職位

七、“華”:敬辭,稱跟對方有關的事物。如:

華翰:稱别人的書信

華誕:别人的生日

華廈:别人的房屋

八、“賢”:稱呼對方,多用于平輩或晚輩。如:

賢弟、賢侄等

九、“奉”敬辭,用于自己的行為涉及對方。如:

奉送:贈送

奉還:歸還

奉勸:勸告

奉陪:陪同

常用敬辭

衛冕:指競賽中保住上次獲得的冠軍稱号。

惠贈:敬辭,指對方贈予(财物)

惠允:敬辭,指對方允許自己做某事

家父:謙辭,對别人稱自己的父親

家母:謙辭,對别人稱自己的母親

駕臨:敬辭,稱對方到來

見教:客套話,指教(我),如“有何見教”

見諒:客套話,表示請人諒解

借光:客套話,用于請别人給自己方便或向人詢問

借重:指借用其他人的力量,多用做敬辭

金婚:歐洲風俗稱結婚五十周年

金蘭:可用做結拜為兄弟姐妹的代稱,如“義結金蘭”

進見:前去會見,(多指見首長)

進言:向人提意見(尊敬或客氣的口氣),如“向您進一言”、“大膽進言”

晉見:即進見

觐見:(書)朝見(君主)

垂問:敬辭,表示别人(多指長輩或上級)對自己的詢問。

垂愛:(書)敬辭,稱對方(多指長輩或上級)對自己的愛護(多用于書信)

久違:客套話,好久沒見

久仰:客套話,仰慕已久(初次見面時說)

問鼎:指謀圖奪取政權(中性詞)

伉麗:(書)夫妻,如伉麗之情

勞步:敬辭,用于謝别人來訪

勞駕:客套話,用于請别人做事或讓路

令愛(媛):敬辭,稱對方的女兒

令郎:敬辭,稱對方的兒兒子

令親:敬辭,稱對方的親戚

令堂:敬辭,稱對方的母親

令尊:敬辭,稱對方的父親

留步:客套話,用于主人送客時,客人請主人不要送出去

蒙塵:(書)蒙受灰塵,(指君主因戰亂逃亡大外)

名諱:舊時指尊長或所尊敬的人的名字。

内眷:指女眷

内人:對别人稱自己的妻子

賞臉:客套話,用于請對方接受自己的要求或贈品

舍間:謙稱自己的家,也稱“舍下”

舍親:自己的親戚。

台端:敬辭,舊時稱對方,(多用于機關、團體等給個人的函件)

台甫:敬辭,舊時用于問人的表字

台駕:敬辭,舊稱對方

台鑒:舊時書信套語,用在開頭的稱呼之後,表示請對方看信。

泰山、泰水:嶽父、嶽母

托福:客套話,依賴别人的富氣使自己幸運。

外舅:(書)嶽父。

0歲­

孩提:指初知發笑尚在襁褓中的幼兒。­

襁褓:未滿周歲的嬰兒。­

2歲­

孩提:指初知發笑尚在襁褓中的幼兒。也有寫作“孩提包”或“提孩”的,韓愈詩中就有“兩家各生子,提孩巧相如”句。孩提:指2——3歲的兒童­

8歲­

總角:古代幼童把垂發紮成兩結于頭頂把頭發紮成髻,形狀如角,因而也用“總角”來代指人的幼童階段。借指幼年。在這裡,“總”就是聚攏束結的意思。總角之交(幼年就相識的好朋友)。總角是八九歲至十三四歲的少年(古代兒童将頭發分作左右兩半,在頭頂各紮成一個結,形如兩個羊角,故稱“總角”)。­

童龀[chèn]:龀,《說文》中有“男八月生齒、八歲而龀;女七月生齒、七歲而龀”的說法。可以看出,孩子乳牙脫落,長出恒牙,稱為“龀”。“童龇”,往往是指人的兒童少年時期。也有說成“髫龀”的,如《後漢書·董卓傳》:“其子孫雖在髫龀,男皆封侯,女為邑君。”­

9歲­

九齡:為9歲。­

13歲­

豆蔻:指女子十三歲。豆蔻是十三四歲至十五六歲(豆蔻是一種初夏開花的植物,初夏還不是盛夏,比喻人還未成年,故稱未成年的少年時代為“豆蔻年華”)­

十三:為13歲。­

15歲­

及笄:笄[jī],本來是指古代束發用的簪子。古代女子一般到15歲以後,就把頭發盤起來,并用簪子绾住,表示已經成年。“及笄”即年滿15歲的女子。及笄:指女子十五歲。­

結發:束發,紮結頭發,古人男20歲束發而冠,女子15歲束發而笄,表示成年。男女成年的标志分别為“加冠”、“加笄”。­

志學:為15歲。­

志學之年: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15歲為“志學之年”。­

束發:古人以十五歲為成童之年,把頭發束起來盤在頭頂。束發是男子十五歲(到了十五歲,男子要把原先的總角解散,紮成一束)。­

16歲­

二八:為16歲。­

20歲­

加冠:指二十歲。古時男子二十歲行加冠禮,表示已成年。加冠:指男子二十歲(又“弱冠”)。­

結發:束發,紮結頭發,古人男20歲束發而冠,女子15歲束發而笄,表示成年。男女成年的标志分别為“加冠”、“加笄”。­

弱冠:古人二十歲行冠禮,以示成年,但體猶未壯,故稱“弱冠”。指剛成年。指二十歲。弱冠:古代男子20歲叫作“弱”,這時就要行“冠禮”,即戴上表示已成人的帽子。“弱冠”即年滿20歲的男子。後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紀。弱冠是男子二十歲。­

30歲­

而立(而立之年):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30歲為“而立之年”。而立之年:指三十歲。而立是男子三十歲(立,“立身、立志”之意)。­

始室:三十歲。《禮記·内則》:“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

40歲­

不惑(不惑之年):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40歲為“不惑之年”。不惑之年:指四十歲。不惑是男子四十歲(不惑,“不迷惑、不糊塗”之意)。­

50歲­

艾:古稱五十歲的人為“艾”。《禮記·曲禮上》:“五十曰艾。”艾稱年老的。­

半百、知天命、知命之年:知命之年,指五十歲(又“知天命”、“半百”)。­

知命:是男子五十歲(知命,“知天命”之意)。“知命”是“知天命”的縮略語­

知天命: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50歲為“知命之年”。­

知命之年: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50歲為“知命之年”。知命之年:指五十歲(又“知天命”、“半百”)。­

54歲­

六九年:即五十四歲。­

60歲­

耳順、耳順之年、還曆之年、花甲之年:均指60歲。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60歲為“耳順之年”。­

高齡:敬辭,稱老人的年齡,多指六十歲以上。­

花甲:天幹地支配合用來紀年,從甲起,六十年成一周,因此稱六十歲為花甲。花甲:我國古代用幹支記時間。所謂幹支,是天幹地支的簡稱。天幹有十,地支十二,十天幹和十二地支按照順序搭配成六十個單位,通常就叫作“六十花甲子”,也稱“花甲”。把這種記時間的詞語移用到記人的年齡上,就以“年屆花甲”或“花甲之年”來指人到60歲了。花甲:指六十歲,用幹支紀年,錯綜搭配,六十年周而複­

花甲之年:指60歲。­

還曆之年:指60歲。­

下壽:古人以六十為下壽,下壽:指60歲以上。­

耆[qi]:古稱六十歲的人為“耆”。­

耆[qí]艾:古代以六十老人為耆。­

61歲­

還曆壽:61歲的壽辰。由于按幹支紀年法,60年為一輪,61歲正是新一輪重新算起的時候,故稱“還曆”。­

70歲­

從心之年:因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七十而從心所欲”。——《論語·為政》),所以後代稱70歲為“從心之年”。­

古稀:古代人活到70歲,也就很不容易了。杜甫有詩曰:“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後人就多依此詩,稱70歲為“古稀之年”­

古稀壽:指70歲壽辰。源于杜甫“人生七十古來稀”的詩句。­

古稀之年、懸車之年、杖圍之年:均指70歲。­

耋[dié]:七八十歲的年紀,泛指老年。如:耄[mào]耋[dié]之年。­

杖圍之年:指70歲。­

中壽:七十為中壽。­

懸車之年:指70歲。­

77歲­

喜壽:指77歲,草書喜字似七十七,故特代指77歲。­

80歲­

朝枚之年、朝枝之年、耄[mao]耋[die]之年:均指八九十歲。­

耄:指八九十歲的年紀,泛指老年,如:老耄、耄耋之年。­

耄耋:耄[mào],《鹽鐵論·孝養》中寫道:“七十曰耄。”《禮記·曲禮》說:“八十九十曰耋。”耋[dié],《爾雅·釋言》注:“八十為耋。”把上面幾種說法合起來,我們可以看到,“耄耋”是指人的高壽,大約是“七老八十”了。耄[mào]耋[dié]:泛指晚年。耄,八九十歲的年紀。耄,七八十歲的年紀。耄(mao)耋(die)指八九十歲。毛傳又雲:“耋,老也,八十曰耋。”後人因稱八九十歲的老人為“耄耋”。­

耄[mao]耋[die]之年:指八九十歲。九十歲也可稱耄耋之年­

中壽:指80歲以上。­

傘壽 80歲壽辰。因“傘”字的草體形似“八十”,故稱“傘壽”。­

88歲­

米壽:指88歲。因米字拆開好似八十八,故借指88歲。此外,還含有年事雖高,但食欲旺盛之意­

90歲­

上壽:九十為上壽。­

99歲­

白壽:指99歲,百少一為99,故借指99歲。­

100歲­

期頤:指百歲高壽。期頤:期,朱熹講是“周匝之義”,即轉過一圈了,“謂百年已周”。頤,朱熹講是“謂當養而已”。即生活起居詩人養護。期頤就是指百歲之人。期頤指一百歲。“期頤”是人壽至“百歲”的特稱。《禮記·曲禮上》:“百年曰期頤。”鄭玄注:“期,猶要也;頤,養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盡養道而已。”意思是:人至百歲,飲食、居住、動物等各方面都需要孝子照養,所以“百歲”稱作“期頤”。­

期頤之年:指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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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歲­

茶壽:指108歲。茶字上面廿,下面為八十八,二者相加得108歲。­

另外稱兒童的有:­

童孺:兒童。­

垂髫[tiao]:指兒童。兒童垂發叫髻。垂髫:髫[tiáo],指古代兒童猶未束發時自然下垂的短發。因而就用“垂髫”稱幼兒或指人的幼童階段。也有說“垂發”的,意思相同,如《後漢書·呂強傳》就有“垂發服戎,功成皓首”句。垂髫:小孩子頭發紮起來下垂着,指幼年。垂髫:指幼年兒童(又叫“總角”)。垂髫(tiao)是三四歲至八九歲的兒童(髫,古代兒童頭上下垂的短發)。­

龆[tiao]:兒童換牙。龆年:童年。­

髫[tiáo]年:童年。­

髫[tiáo]齡:童年。­

稚:稱年齡小的為­

另外稱成人的有:­

冠者:指成年人­

另外稱老人的有:­

斑白:老人。老年人頭發斑白,因代指老人。­

黃發:指老人,老人的頭發由白變黃。“黃發”是枯黃的頭發。人老了,頭發上由黑變白,白發則黃。­

皓首:白頭,指年老。­

久壽:長壽。­

眉壽:耄[mao]壽,長壽。人老了眉毛長,所以稱眉壽。­

姥[mu]:年老的婦人。­

暮齒:晚年,暮年。­

暖壽:舊俗在過生日的前一天,家裡的人和關系較近的親友來祝壽。­

萬壽:大壽,高壽之意。­

遐齡:指人長壽高齡­

佛教怎麼稱呼來訪者

要了知如何稱呼,首先應該了解來訪者的身份,然後一一對應稱呼,詳見以下分享

佛教的教制、教職在各國不盡相同。在我國寺院中,一般有"住持"(或稱"方丈",是寺院負責人)、"監院"(負責處理寺院内部事務)、"知客"(負責對外聯系),可尊稱"高僧"、"大師"、"法師"、"長老"等。佛門弟子依受戒律等級的不同,可分為出家五衆和在家兩衆。出家五衆是指:沙彌、沙彌尼、式叉尼、比丘、比丘尼。在家兩衆是指:優婆塞和優婆夷。佛教徒出家的俗稱"和尚"(僧)和"尼姑"(尼),最好尊稱"法師"、"師太"。不出家而遵守一定戒律的佛教信徒稱"居士",可尊稱為"檀越"、"護法"、"施主"等。具體稱呼如下:

1、不得單稱名字,對年長比丘當尊稱作【長老】、【某老法師】、【某老和尚】、【某某上人】、【某某大師】、或【師父】、【法師】。

2、對年長比丘尼當尊稱作【師太】、【尼師】、【法師】、【師父】等。若不知分辨是比丘或比丘尼,皆可一律尊稱作【師父】。

3、對年青比丘、比丘尼,則可僅稱【師父】、或于其名号下加稱【師】字,如有【○○師】即可。

4、因僧尼出家後一律姓釋,出家入道後,由師父賜予法名。故請問大德名号時,當先合掌,然後說【請問上下】、【請問師父尊号】、【法師尊号上下】。

5、于大德前,不可自稱【我】字。當視關系而自稱【後學】、【門生】、【晚學】、【未學】、【學人】或【弟子】、【學生】等,不得稱不慧、不才、不佞等。四、與大德談話1、若有問題請問大德,應說【請開示】。

古代對你的稱呼

第二人稱代詞主要有有“汝、爾、子、而、公、君”等。還有用官職身份尊稱對方的,如“大王、大夫、将軍、公子”等。

這些名詞也都可譯為“您”,陛下是專稱君主皇帝,可不譯,官職身份的也可不譯文。

擴展資料

在記叙、抒情一類文章中,叙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現,以“我”自稱的即第一人稱。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虛構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須和作品中其他人物發生種種關系,并對人物\事件等起說明和見證作用。這種叙述方式常給人以親切真實之感,但筆觸所至,隻能限制在"我"所經曆或耳聞目見的範圍之内。

從作者方面來說,它更便于直接表達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師》記的是真人真事,通過第一人稱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對蔡芸芝先生“慈愛”“公平”之心的敬仰。《故鄉》是小說,文中的迅哥(“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過第一人稱手法。

參考資料第一人稱(以“我”自稱的表達方式)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