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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女挨闆子的故事
寶玉挨打的故事
《紅樓夢》中的賈寶玉是一個風度翩翩的世家公子。在家中也深受長輩的喜愛,正因為此,受到了同父異母的弟弟賈環的嫉恨,也因此挨了一番毒打,吃夠了打闆子的痛苦。
寶玉在一次聚會中認識了蔣玉涵,此人是忠順王府中王爺心愛的戲子,與寶玉交好,遂成朋友。寶玉與蔣玉涵有比較密切的私交,所以忠順王府找不到蔣即來賈府尋人(他們的關系人盡皆知)。
寶玉在王夫人(寶玉母親)處和金钏(王夫人的丫鬟)說話(其内容是王夫人不能容忍的),被王夫人聽到,即要攆金钏出去,金钏羞憤難擋,自殺。
正值賈政(寶玉父親)聽說丫頭自殺,問起此事,賈環(寶玉弟弟)背地使壞,說寶玉逼死母婢。賈政氣極。忠順王府又正好來人問賈政要尋蔣玉涵,指名要問寶玉。賈政又怕極。素來,賈政又最器重寶玉,連氣帶怕又恨鐵不成鋼,數罪并罰,将寶玉毒打。
古代宮女冒犯了後宮你們一般會被怎樣處罰
後宮懲罰:
一、【懲戒】
1,禁足。即幾日或幾個月不得邁出門檻一步,任何人都不許探望。
2,罰跪。即罰妃子,秀女,宮女跪地。
3,面壁。即罰妃子,秀女,宮女在靜思園面壁思過。
4,抄寫戒律。即罰妃子,秀女,宮女抄寫戒律,長短自定。
二、【體/刑罰】
1,掌嘴(次數自定)
2,磕頭(次數自定)
3,杖責(次數自定)【此條僅皇帝,皇後,側後可行使】
三、【級别懲罰】
1,降級(級數自定)【此條正二品妃以上即可】
2,剝奪封号,打入冷宮。【此條正二品以上皆可】
四、【其他懲罰】
1,打入暴室/天牢。【妃嫔宮女帶罪後幽禁于此】
2,賜死。【此條僅皇帝,皇後可行使。賜死後等于由秀女重新開始】
唐朝皇帝怎樣享用後宮宮女
唐朝是個很人性化的王朝,這一點在對待女性的問題上表現的尤為突出。在婚姻上,她們如果覺得生活不夠美滿,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甚至可以協議離婚;在着裝上,她們想穿男人衣服就穿男人衣服,想坦露胸部就露胸部,要多開放有多開放。
[轉自鐵血社區 ]
民間的女子尚且如此,宮裡的女子的待遇就更不一般了。譬如在唐中宗的時候,皇帝的妃子可以在宮外建宅子自個兒單住,要零花錢有零花錢,要仆人有仆人,而不必住在皇宮裡面天天伺候皇帝。這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唐朝的後宮侍寝制度,無論是時間安排,還是人員選擇,都堪稱人性化的典範。
唐朝的大明宮規模巨大,是明清紫禁城的三倍。地方大了,裡面的人自然就會多,别的朝代是“後宮佳麗三千人”,唐朝的後宮人數達到了驚人的佳麗數萬。為了管理如此龐大的“娘子軍”,唐朝統治者實行了品級制,一共八級,與官員的管理模式異曲同工。皇後貴為國母,與皇帝一樣獨一無二,無需劃入品級制度,至于其他妃嫔等級如下:
正一品為夫人,包括: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四類;
正二品為九嫔,包括: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
正三品為婕妤,正四品為美人,正五品為才人,這三個等級人數均為九人,合在一起統稱二十七世婦;
正六品為寶林,正七品為禦女,正八品為彩女,這三個品級的人數均為二十七人,合稱八十一禦妻。
[轉自鐵血社區 ]
根據品級的不同,各級宮妃享受的待遇也不同。第一等的夫人是除皇後之外最高等級的人,相當于宰相級别的人,服侍她們的人包括數目龐大的随侍女官,宮女,針黹婦,雜役等等,加上負責後宮炊事用度的宮女,比一個宰相府的人還要多。另外,還有一些工作是宮女們不能勝任的,于是就出現了由太監們充當勞力的如下機構:
掖庭局:主要負責掌握後宮簿籍;
奚宮局:負責管理後宮的疾病以及死亡;
内仆局:這個機構比較有趣,主要負責後宮的照明系統,當時的照明用具是蠟燭,所以他們就負責管蠟;
宮闱局:這個是最忙的部門,大緻相當于今天的秘書處,事無巨細,全要操心,包括有掌扇、給使等等職務;
内宮局:類似于今天的财務部門,負責倉庫及出納。
[轉自鐵血社區 ]
除了這五大局外,為了把這些美女們養得白白胖胖的,皇宮裡還設置了内侍省,共有内侍(長官)四人,内常侍六人,内谒者,監六人,内給事八人,谒者十二人,典引十八人,寺伯二人及寺人二人。他們作為太監的管理機構,負責培訓、考核宦官,保證向後妃們提供一流的服務。
太監宮女們伺候後妃,後妃則伺候皇帝。她們的伺候時間集中在晚上,為了體現人人有份,又兼顧尊卑有别,皇帝每月的夜生活安排是按照月亮的陰晴圓缺來安排的:每個月的前十五天,月亮越來越圓,而後十五天則漸漸變缺,所以呢,初一到十五就由地位低的禦妻一直輪到最高的皇後,而十六到月底前則反過來由地位高的輪到低的。其中,皇後的福氣最好,可以在十五、十六獨占皇帝兩天。而數量最多的八十一個禦妻隻能在每月二十二到三十的這九天裡,每九個人共同伺候皇帝一夜。可憐的皇帝們白天忙政務,晚上忙禦婦,一夜九人,而且要連續九天,那種痛苦是常人很難體會的。不過這也正體現了唐朝的人性化,試想在清朝,皇帝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随意翻牌子,如果他看不上的女人,一輩子都等不到見面的一天。有清一代,不知道多少女子在皇宮裡守了一輩子活寡。而唐朝的輪崗侍寝制則取消了皇帝的選擇權,使每一個女子都有機會得到溫存,不管皇帝本人願不願意。男女平等的思想在這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體現,也這正是由于這種思想的長期培育,所以武則天成就帝業才變得相對容易。
宮鬥有什麼狠的招式
.。。輕一點的有杖刑,掌刑,抄送宮規佛經等等~重的嘛~要不給你酷刑大全?
蝶刑。四條長長的鐵絲穿過兩邊的鎖骨和手掌,鮮血從那被鐵絲穿透的傷口裡流出來,順着身體蜿蜒而下,在腳下彙聚成河,被懸挂在半空,如同浴血蝴蝶。
獸籠。将幾個月不吃不喝的野獸關進囚籠裡,再把人放進去,兩者厮殺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隻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制成兩面鼓,挂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斬>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腰斬的,但事實上他是被淩遲處死的。
<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丢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吓死...
<淩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淩遲。(最終還是被滅十族!本來隻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學生和朋友一起殺了。)
<缢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缢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于斷氣……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缢殺……
<烹煮>
及請君入甕,典故是:武則天的兩名大臣周興和來俊臣,是當時有名的酷吏,成千上萬的人冤死在他們手下。有一次,周興被人密告夥同丘神績謀反。武則天便派來俊臣去審理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審出結果。來俊臣和周興平時關系不錯,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計。
一天,來俊臣故意請來周興,兩人飲酒聊天。來俊臣裝出滿臉愁容,對周興說:“唉!最近審問犯人老是沒有結果,請教老兄,不知可有什麼新絕招?”周興一向對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說:“我最近才發明一種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個大甕,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
來俊臣聽了,便吩咐手下人擡來一個大甕,照着剛才周興所說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甕燒得通紅。來俊臣突然站起來,把臉一沉,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太後命我來審問你,如果你不老老實實供認的話,那我隻好請你進這個大甕了!”
周興聽了驚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難逃,隻好俯首認罪。
<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刑>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有人說是把腳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而第三個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膑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膑」。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膑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争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争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隻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淩虐..
活埋應該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常用的招數。
<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淩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确确實實存在着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将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裡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确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曆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颠颉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将颠颉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232℃,鉛的熔點是攝氏327.4℃,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緻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奸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刷洗>
這裡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先用開水澆人,再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淩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彈琵琶>
彈琵琶十分的簡單,而且易行。這裡指的不是樂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來,最早應該是在明朝使用。
<抽腸>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缒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挂在鐵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挂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随即一命嗚呼。
<騎木驢>
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内,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