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腳是怎麼開始的(裹腳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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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

  1. 裹腳什麼時候開始的
  2. 裹腳這種讓女人的雙腳完全扭曲的殘忍習俗,是怎麼形成的
  3. 女人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4. 裹腳是從何時興起的

裹腳什麼時候開始的

問題一: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什麼時候開始規定必須裹腳?南唐開始揣人那麼做。南宋開始逐漸流行。但真正流行開來,還要到明朝。也就是明朝的時候,比較有錢的家庭,女性開始裹腳為多。但是從來都沒有硬性規定過。裹腳從來都是個人行為而非國家行為。就像現在化妝的女性很多,但是國家從來沒有要求女性化妝一樣。隻是一個社會的風尚。當時人覺得裹腳的女人才好看,夫家也喜歡。

問題二:裹小腳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纏小腳最早開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曆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贊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緻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内”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川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态,對于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并為有機會使用***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于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诠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诩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并因此出了名。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着腳還溫熱,将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并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雲南六一村的吳楊氏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腳的經曆: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母親又念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迹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

問題三:中國女人為什麼開始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從唐朝開始,宋朝開始流行。隻有漢族女性裹腳,少數民族一概不裹腳,是漢族民俗不是官府強制,有極少數漢族也不裹腳。

問題四:中國古代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腳的一般認為纏足始于五代,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嫔妃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閥子纏足興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隻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并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确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并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于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别。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并不反對***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态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并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占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問題五:中國裹腳習俗是什麼時候廢除的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并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漸影響到内陸地區,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後。

問題六:古代女子裹小腳的習俗是在什麼時候開始的?為什麼要呢?關于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衆說紛纭。有說始于隋朝,有說始于唐朝,還有說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興起于北宋。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

究其原因,大緻有四:

其一:有利于把婦女禁锢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範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欲望獨占其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内,欲出則有帏車之載,是以無事于足也。”又如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中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埂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其二:由此引起婦女本身體态和性生理等變化,從而更好地承當延嗣後代的生育工具。因為纏足以後,足的形狀成為畸形,當足部接觸地面時,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說,纏足後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步,就會牽動腰髋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髋部發達,影響骨盆,那麼,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響。

其三: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在五代以前,據說裹腳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嫔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于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

其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審美觀使然。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态審美,賞玩小腳成為癖好。明清時代的文人有許多詠小腳的濃詞豔句,如“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态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标準。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贊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鈎”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贊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标準:瘦、小、尖、彎、香、軟、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問題七:中國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小腳的?一般認為裹腳大約始于五代末或宋初。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湎于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後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後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诏令築金蓮台,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台中設置各色瑞蓮。令?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于蓮中,回旋有淩雲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形”,“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一般來說,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顔的一個肉疙瘩。隻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恭的模糊輪廓。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隻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闆。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闆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闆底下

問題八:中國古代從什麼時候開始流行裹小腳的關于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便衆說紛纭,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興起于北宋,五代以前的女子不纏足。纏足在宋代開始流行并逐漸演變為殘害女性身心健康的一種陋習。

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

問題九:我國是什麼時候開始纏足的?關于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于隋朝,有說始于唐朝,還有說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衆說紛纭,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确有此痕迹。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于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炀帝東遊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并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炀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炀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于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嫔妃娘(一說睿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希望你滿意

問題十:古代的女人為什麼要裹小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1時間:中國真正風行婦女裹腳是在宋朝,當時大多數婦女紛紛用人為的方法改變自己腳的形狀,使之成為三寸金蓮。

塑造女子三寸金蓮的工作通常是在女孩五歲左右,母親就開始為女孩裹腳,因為這時女孩的骨頭富有柔韌性和可塑性。再大一點怎麼裹也沒有作用。經過幾年會變成一種尖腳形的腳,這種腳最終形成所謂的三寸金蓮。

古代女孩承受了極大的痛苦,打造雙腳。并把雙腳視為最重要的部位。像保護自己的貞節一樣看待。這才有了後來《水浒傳》中,王婆的計謀,讓西門慶在桌子底下,摸潘金蓮的小腳。在宋代,摸婦女的腳,等同于現代摸婦女胸部。

2原因:一般的說法是為了使走路的姿态好看。其實不然,其中還有更多的原因。

古代的說法是為了增加”性趣“。古代認為:婦女的腳越小,她的***就越強,通過裹腳可以使婦女***集中發展,***部的皺紋會一層層加厚。使之更為豐腴和敏感。

由于限制了腳部肌肉的發展,臀部變得更為豐滿,對男人更有誘惑力;豐滿的臀部也利于自然分娩。古代沒有剖腹産,生育能力尤為重要。

古代男人的審美觀不同,認為小腳更能調動男人的***。更為變态的是把女人的鞋子當酒杯,直接把酒倒進鞋中飲用,美其名”金蓮杯“。

裹腳這種讓女人的雙腳完全扭曲的殘忍習俗,是怎麼形成的

關于裹腳,清代小說家李汝珍在《鏡花緣》中描述得非常形象。書中,林之洋被女兒國國王封為妃後,準備結婚。其中提到了裹腳的過程:宮娥們将白绫撕開,把林之洋的腳放在膝蓋上,用白礬酒在腳縫内,将腳趾緊緊靠在一起,然後用白绫纏繞。纏完後,林之洋感到腳上如火炭燒一般疼痛,不禁放聲大哭。裹腳的殘忍程度可見一斑。然而,裹腳這一習俗是如何形成的呢?

首先,古代并沒有裹腳的習慣。因為裹腳後不能穿襪子,需要使用裹腳布。《周禮》中提到,周朝有專門的官員管理王和後的鞋襪,說明當時的女人是不裹腳的。從漢朝開始,女人穿襪子的習慣一直延續到唐朝。直到五代時期的南唐,後主李煜為了欣賞舞女窅娘的舞姿,命令她用帛纏足,從而使裹腳開始流行。

其次,裹腳在宋朝開始形成風氣。文人蘇轼在《菩薩蠻》中贊美小腳之美,認為小腳女人行走時輕盈如風。然而,并非所有女性的腳都是天生小的,這就導緻了裹腳的興起。在元明時期,裹腳變得更加普遍,尤其在清朝,滿族女性也開始裹腳,使得這一習俗成為社會公害。康熙皇帝曾下旨禁止女子裹腳,但效果不明顯,直到乾隆時期,才禁止旗人女子裹腳。然而,漢人女子依然繼續裹腳,甚至将其分為五式、三貴、九品、十八名等,使得裹腳成為一種難以挽回的風俗。

裹腳的起源起初是為了追求美,但還有一種觀點認為,裹腳也是對女性的一種約束,使她們不便于行走,從而限制了女性的活動範圍。幸運的是,現在這種殘忍的習俗已經消失。

女人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古代的女性有裹腳的陋習,用布把女性的腳緊緊的包住,讓腳變得越來越小,這簡直是對女性身體的一種摧殘,那麼古時候女人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下面是這方面内容的介紹。

1、到了南宋之時,纏足更是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南宋有些畫家的畫中所繪畫的女子的腳大多都很小,看來南宋之時纏足已經成為了社會上的普遍現象。

2、在福州地區有6雙南宋時期的女鞋被挖掘出來,平均每雙鞋的長度都在13-14厘米之間,寬度僅有4.5-5五厘米之間。這個腳的大小比起如今女子們的腳小了将近一半。

3、宋代詞人蘇轼在《菩薩蠻》中寫到偷穿宮樣穩。并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而這是第一手關于寫纏足的詩詞。

4、宋朝詞人車若水在其《腳氣集》中寫到婦女纏足小兒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的小來不知何用?

5、在宋徽宗宣和年間,纏足明顯有了一個新的發展,在《風窗小牍》書中說到在宣和之後,汴京的女子大多都穿着花靴弓履,而且這個時候市面上已經有了專門制作的纏足鞋。

特别提示

這種女性的裹腳陋習,最後在民國的時候,由孫中山宣布全國禁止女性裹腳,由此女性裹足的陋習在中國慢慢的消失了,從此成為了曆史。

裹腳是從何時興起的

裹腳的。清代旗人,由于他們的祖上是北方遊牧民族的緣故,女子是不纏足的,并認為給女子纏足是一種鄙俗,所以在順治二年(1645年)便下诏禁止;至康熙元年(1662年)又诏禁女子纏足,“違者罪其父母”。但是,風俗習慣不是隻靠行政命令就能禁止得了的,女子纏足還是相當泛濫,而且矛盾和糾紛也很多。

康熙七年(1668年)有大臣叫王熙的遂上奏免其禁,于是不但民間又可公然纏足了,而且旗人女子也紛紛仿效。到乾隆時多次降旨嚴責,不許旗人女子纏足,但漢人卻越來越“小腳狂”,然而後來也控制不住了,女子纏足之風就更泛濫了。

擴展資料

裹腳也叫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起始時間,卻始終是一個謎。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厘米,寬4.5-5厘米。

中國很早就有不同于世俗贊揚纏足的有識之士提出不同見解,但成效不大。

宋代車若水在其《腳氣集》裡對此提出質疑:“夫人纏足,不知始于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柬,不知何用?”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滿族婦女不纏足,于是視漢人纏足為罪行,多次下令禁止女子纏足。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極下令,禁止婦女束發裹足,違令者重治其罪。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

順治二年(1645),朝廷下诏,所生女子禁纏足。

順治十七年,又進一步嚴令,抗旨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裡。

孝莊太後也曾下谕旨:“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而且,這一谕旨被懸挂在清宮的神武門内,浩然醒目。

康熙元年(1662),玄烨皇帝下诏,“禁婦女纏足,違者罪其父母家長。”(見《菽園贅談》)女子如違法纏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之家,交刑部處置。情節嚴重者責四十大闆,流徙十年。

到公元1668年(康熙七年)有大臣上奏說,這規定太嚴苛,隻好作罷改為規勸。

民間婦女,遂再度恢複了纏足習俗,關内的滿族婦女也有不少效法者。乾隆皇帝後來又多次降旨嚴禁纏足,但他的禁令隻煞住滿族婦女的纏足之風,漢族民間女子依然纏足如故。

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并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也正因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

雖然滿清統治者對纏足極為厭惡,但是漢族纏足女子因為身體的原因,走起路來比較慢,再加上不同于旗女的豔麗服飾,所以漢族纏足女性倍感嬌柔,看上去更加婀娜多姿。引起了清廷宮中女子的熱愛,奈何礙于清廷祖訓(纏足女子入宮者,斬),于是制造出了一種花盆底鞋(旗鞋)效仿纏足。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

光緒九年(1883)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在女兒(康同薇)到了纏足的年齡後拒絕為其纏足,希望家鄉人放棄纏足陋習,卻在家鄉受到很大排擠。但他仍堅持不給女兒們纏足,成為近代反纏足運動中的一段佳話。此後,康有為的女兒還曾陪他到西方遊曆考察。

光緒二十四年(1898)康有為向光緒帝上《請禁止婦女纏足折》,折中申明:“從國家法度講,纏足是對無罪女子濫用刑罰;從家庭關系講,有傷父母對女兒的慈愛;從人體衛生講,造成了不該有的病态;從民族利益講,削弱了種族。”他的深刻分析和慷慨陳詞,說服和感動了光緒皇帝,

1898年8月13日,光緒帝谕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清末的禁纏足法令大多不是針對成年婦女,而是以幼女及将出生者為主要關注對象,是一場着眼于未來的身體解放。

光緒二十五年十一月(1899年12月),上海發起成立中國天足會--這是一個禁止婦女纏足,提倡婦女放足的民間社團組織,并出版《天足會報》,廣為宣傳呼籲,并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會,發展迅速。

1902年,清廷再次發出上谕,勸戒纏足。

參考資料

裹腳(舊時陋習)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