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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纏足到底是為什麼,難道真的和性有關
古代女子纏足其實就是為了表示女子對男人的忠貞,确實是跟兩性有關系。古代的時候以男人為尊,因此就希望女人嫁人以後就要為自己的丈夫守住貞操。那麼就會把女人的腳纏起來,人的腳變得很小了以後就不方便行走,所以說這些女人就不得不待在家裡。女人無法出門跟外面的人接觸,自然也就沒有接觸到其他男人的機會。
所以說女子纏足其實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自私心和虛榮心,男人在古代的時候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女人卻隻能從一而終。而且既然嫁給了一個男人,這個女人就像是被軟禁了一樣。把女人困起來以後就讓這個女人隻能滿足自己的性要求,其實說帶娣纏足确實跟兩性關系有關系。
其實之前有人說女子纏足隻不過是古代的女人認為小腳是比較美的,主要還是跟現代人審美不同造成的。但是這種說法很顯然是不正确的,相信古代的人就算認為小腳很美,也不會都願意忍受這麼大的痛苦把腳骨掰斷,并且還會限制自己的自由,所以這種說法不太可信。
在古代的時候雖然女人不能抛頭露面,但是在閨房之中還是會跟自己的丈夫發生關系的。就是因為古代的女人穿着不能太暴露,所以說偶爾露出來的地方反而更能激發男性的荷爾蒙。特别是那些有一定的遮擋,若隐若現的地方,會讓男人充滿了激情,足部就是這樣的存在。
所以說古代的時候女人的小腳其實對于男人的吸引力是很強的,因此古代很可能不是女人自願要纏足的,反而是當時的男性對于女性有要求,才會使得這種風氣盛行。這樣的做法完全是女人為了讨好男人,男人為了更好的享受閨房之樂而産生的想法而已。
古代女子纏足需要準備哪些物品具體纏法是怎樣的
“裹小腳”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它是我國封建社會的糟粕産物,是對女子的折磨和歧視。見過纏足的人都知道,纏足是一種非常殘忍的行為和陋習,女人更是為了它而忍受着難以想象的痛苦。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唠一唠纏足那點事兒,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一看吧。
要說纏足大概可以追溯到我國的宋朝時期,那時人們認為女人小腳才是美,腳越小越能嫁入好人家,如果不纏足則會受到人們的鄙夷和嘲笑,所以一般來說女孩子在三四歲能夠平穩走路後就會準備開始纏足了。
一般來說纏足需要準備的物品并不複雜,一盆熱水、一把剪刀、一條漿好的棉布、平底小鞋一雙,外加一些棉花就差不多可以開始纏足了。
要說纏足的方法真的有些違背人道,一般來說要在女子三五歲的時候進行纏裹,可能所遭受的痛苦還會小一些,畢竟那時還是個孩子,骨骼比較軟還沒有發育完成,如果等到十歲八歲才開始裹足,那麼活生生掰斷的也不是稀奇事。
在裹足之前,先會用熱水洗腳燙腳,燙過的腳會更軟,也更容易進行後續的操作。燙過腳後長輩們會将女子的後四個腳趾向下掰,力求與腳底闆貼合,再将腳背下壓,與腳後跟貼近,簡單來說她們的腳底隻有後腳跟和壓下來的腳趾,已經沒有腳掌的存在了。掰好形狀後則用布條将其緊緊的纏裹起來,即便是睡覺也不能解開,甚至還要穿睡覺“專用鞋”,生怕布條散開影響裹足的效果。
因為裹足會嚴重影響腳部骨骼的正常形态,長此以往腳步骨骼就會出現扭曲變形,甚至還會影響腿部骨骼和盆骨發育,進而造成古代女子們走路不便和産育的風險。
這就是我國古代女子纏足的大概過程和形态,小編曾在幼時親眼見過“小腳老太太”,那雙扭曲的雙腳讓小編深刻的意識到封建社會的悲慘和無奈。小夥伴們對于纏足這種時代産物還了解多少呢?歡迎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讨論吧。
古代的女人裹了腳,怎麼下田幹農活呢哪些人才會裹腳呢
在古代封建王朝的統治下,古代女子相對來說比較嚴苛,女子不讀書習女紅,完全拘謹在後宅瑣事。而慘遭封建社會的迫害,對女子極其殘忍類似于,刑罰的一個文化就是女子裹足了。
裹足在隋朝年代開始,真正興起裹足之風實在宋朝,人人都想裹成三寸金蓮,據說是最美的腳的大小。為此,女子也是想盡了各種辦法改變腳的大小。那麼古代女人除了愛美就沒有其他原因裹腳了麼?
古代女人一般從3歲就開始裹腳,這麼早就是為了在人成長的過程中更成功的阻礙腳的生長。可謂違背自然規律了。小孩子哪裡知道什麼三寸金蓮,而且不讓腳生長帶來的疼痛感也是難以忍受的,所以其實還有别的原因讓他們裹腳。
女為悅己者榮,女人裹腳其實也有個為了讓男人看起來賞心悅目的原因。這個原因是真的讓人難以接受,而且聽說裹腳的創作者竟然是非常著名的詩人李煜。
李煜曾經最喜歡看眘娘跳舞,為了讓眘娘能更完美的展現自己優美的身姿,他命人把眘娘的腳用布纏起來,創造類似足尖點地的感覺,更能輕盈起舞。李煜看着尤為滿意,沉迷在眘娘的窈窕的舞姿中不可自拔,一時間讓眘娘獨得恩寵。後宮嫔妃見狀都跟着模仿,從而興起了裹足之風。
演變到最後,人們發現裹腳除了能夠跳舞好看,也能讓自己的腿部肌肉更緊,看起來前凸後翹更性感。重要的是更容易得到男人的喜歡。古代女子地位不如男子,一般以男子為尊,所以她們也就心甘情願裹足。男人在面對小腳的女人會特别優越和驕傲。類似征服女人的感覺讓他們沉迷。當然這樣身姿赢弱的女子也讓男人更加有喜歡的欲望。漸漸地裹足成了一種女性的文化習慣。一直持續到1912年,在孫中山的整治和嚴禁下,女子的腳才算是得到了徹底的解放。再也不用飽受裹腳的痛苦了。
古代女子纏足的目的是什麼
1.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将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時,一位中國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麼攜帶一些小巧的編織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他空閑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2.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于腳小不便于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
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候山西大同的賽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曆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3.纏足現象始于五代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嫔娘用布帛纏腳,使其呈“新月”狀,穿着素襪,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淩雲之态。這種風氣先興起于宮帷之中,後進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甯年間就廣為流傳了,并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後馬娘娘,就是因為有一雙天然大腳而受盡嘲笑。
過去的女孩-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将拇趾以外的四個腳指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并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詩文稱贊女性小腳之美,五代之後纏過的小腳更是被譽為“金蓮”、“香鈎”、“步步生蓮花”等等。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纏足,在曆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布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開,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的知識分子不斷呼籲聲中,纏足的風氣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鄉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有一雙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越來越少見了。
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标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