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大刑具怎麼用(古代十大刑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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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

  1. 十大酷刑裡邊中的“鋸刑”是怎麼用的
  2. 中國曆史上殘忍的刑具
  3. 古代刑具有多少種怎麼用

十大酷刑裡邊中的“鋸刑”是怎麼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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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酷刑

(古代酷刑)

編輯

十大酷刑,是中國古代的殘酷刑法的主要表現,是那個時代用法律作為震懾手段維護統治的原則指導下産生的産物,主要内容有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淩遲,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淩遲最為殘酷。不過随着曆史發展,這些不合人性的刑罰也歸于曆史了,看看曆朝的灰燼,這裡給我們留下了一份思考,治理國家,刑重,還是民重?

中文名

十大酷刑

類别

刑罰

解釋

中國古代的殘酷刑法

社會制度

封建社會

目錄

1剝皮

2腰斬

3車裂

4俱五刑

5淩遲

6缢首

7烹煮

8宮刑

9刖刑

10插針或插竹簽

11活埋

12鸩毒

13棍刑

14鋸割

15斷椎

16灌鉛

17梳洗

18抽腸

19騎木驢

剝皮編輯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隻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血更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那個缺口中「光溜溜」地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制成兩面鼓,挂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斬編輯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二十四個半才斷氣。

車裂編輯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據說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編輯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戚夫人(劉如意的母親)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強迫她喝下啞藥,戚夫人叫不出來了,心腸歹毒的呂後還嫌不夠,又叫人用煙把戚夫人的耳朵熏聾,然後丢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後來呂後傳旨讓監官帶領自己的兒子(漢惠帝劉盈)去看被做成“人彘”後的戚夫人,漢惠帝劉盈因受此驚吓,當場吓得幾乎暈倒,不禁失聲道:“人彘之事,非人所為,戚夫人随侍先帝有年,如何使她如此慘苦?臣為太後子,終不能治天下!”回宮後大病一場,從此便日夜飲酒作樂,不再涉及朝政,不久便死去。[1]

淩遲編輯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煥,因為崇桢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衆,被北京城無知的民衆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首編輯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缢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于斷氣。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缢殺。

烹煮編輯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宮刑編輯

宮刑又叫腐刑。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即陰囊)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刖刑編輯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膑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膑」。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膑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或插竹簽編輯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竹簽,由此令人想到我們經常用的牙簽,就是這樣一種很不起眼的小物件兒,也曾在刑罰和拷訊的舞台上大展身手,橫行一時。漢朝部員薛安奉命去揚州清查倉庫賬目,把管理倉庫的小吏戴就逮捕,逼他揭發郡太守成公浮。曾将鐵針釘入戴就的指甲裡,然後逼他扒地上的硬土。唐朝開元初年,酷吏王旭常常将竹簽削尖,釘入犯人指甲内,受刑者疼得死去活來。

活埋編輯

活埋是戰争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争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隻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淩虐。.

鸩毒編輯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如李煜,高長恭

棍刑編輯

即木樁刑。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莫言的《檀香刑》對此也有描述。

鋸割編輯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淩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确确實實存在着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将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令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椎編輯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确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曆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颠颉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将颠颉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編輯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232℃,鉛的熔點是327.4℃,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緻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昭信性格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奸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洗編輯

這裡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淩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抽腸編輯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缒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挂在鐵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挂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随即一命嗚呼。

騎木驢編輯

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内,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中國曆史上殘忍的刑具

1.曆史上最殘忍的酷刑有哪些

01.《剝皮》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隻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

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制成兩面鼓,挂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腰斬》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03.《車裂》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

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04.《俱五刑》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丢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吓死……05.《淩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

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煥,因為崇桢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衆,被北京城無知的民衆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06.《缢首》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缢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于斷氣……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缢殺…… 07.《烹煮》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

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08.《宮刑》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

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09.《刖刑》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膑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膑」。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膑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10.《插針》用針插手指甲縫。

常用于女囚。 11.《活埋》活埋是戰争時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争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

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隻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淩虐……12.《鸩毒》鸩毒大概算是酷刑。

2.中國曆史上的哪些刑罰堪稱為最殘酷的刑罰

千刀萬剮話“淩遲”,中國古代最殘酷的刑罰“淩遲”酷刑,亦作“陵遲”,是指山陵斜坡逐漸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稱為“剮”。

因其規例在千刀之上,“淩遲”還可通稱為“千刀萬剮”。唐律尚無“淩遲”,五代才特置。

馬端臨《文獻通考》說宋代中後期始用“淩遲”,但不常用。《宣和遺事》記章?؛谠街菔保ㄊ虜倚蹋小暗掇濉薄ⅰ岸な腫恪薄ⅰ鞍ぁ薄ⅰ罷毒薄薄ⅰ鞍紊唷保²患傲璩佟薄Tش傲璩佟痹赜诜ǖ湫搪桑咛逍行探仙佟? [轉自鐵血社區 ]隻是到了明代,“淩遲”用語頻繁起來,較為典型的是明代《瑞嚴公年譜》、《漁樵話鄭本末》,其中對“淩遲”的詳述,使人見其具體步驟——“淩遲”時搭起一座棚子,棚前豎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劊子手手持磨得鋒快的鐵鈎、利刃,三聲炮響後便開始,規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剮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條一縷,密麻叢集,猶如刺猬。

初動刀時,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血都從這裡流出去了。

“淩遲”後将受刑者五髒、軀體、頭都吊在杆上示衆,監刑官舞紅旗,策快馬,飛馳宮中,向皇帝報告刀數……對犯人采取這樣厲害的“淩遲”,是因明初朱元璋就執刑甚嚴,當時官員們竟用鸠血染衣帶,一有捕拿,即吮帶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據《明史》、《明實錄》,當時刑法無所不用其極:朱有?缫月郵橙爍文暈ل苁攏煜鼙萍楦九蛏黴字猩賬潰蚴秩刑奁浔廴猓嗄慷;褂械幕盥衤妒祝蠱渎潰蛉檬苄倘順宰約憾穎桓钕碌謀恰⑸唷V旃濉隊看斃∑貳匪盜焦愣級膠¹凵比順尚裕褂萌似さ弊欤勻搜邸O腦室汀緞掖媛肌匪狄恍煨帳跏浚蚵钗褐蟻捅徊叮腫惚歡ぴ诿虐迳希樘褰繳狹で啵米登茫換岫偬褰醞眩淦た琴踩粢蝗恕?祝允明《野記》中的有關記載更讓人慘不忍睹:高皇惡頑民竄逃缁流,聚犯者數十人,掘泥埋其頭,十五并列,特露其頂,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數顆頭,謂之“鏟頭會”。

國初重辟,淩遲處死外,有“刷洗”,裸置鐵床,沃以沸湯,以鐵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鈎鈎背懸之。

有“稱竿”,縛置竿彼末,懸石稱之。有“抽腸”,亦挂架上,以鈎入谷道,鈎腸出,卻放彼端石,屍起腸出。

[轉自鐵血社區 ]即使一般的刑法,執行起來也十分殘酷。如《诏獄慘言》,記叙明代鎮撫最為普通的五種刑具:一種是“械”。

堅木制成,長一尺五寸,闊四寸多,中鑿兩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時也不脫,殺人最便利。一種是“鐐”。

鐵制,又稱“锒铛”。長五六尺,盤左腳上,因右腳受刑不方便。

一種是“棍”。楊、榆木制成,長五尺,曲如匕,執手處,大似人小指,着肉處徑可八九分。

每用棍,用繩束其腰,二人踏繩的兩端,使受刑人不得轉側。又用繩系兩腳,一人負之背,使不得伸縮。

一種是“拶”。楊木制成,長尺餘,徑四五分。

每用拶,兩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兩端,随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一種是“夾棍”。

楊木制成,長三尺餘,去地五寸多,貫以鐵條,每根中各綁拶三副。凡夾人,則直豎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繩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動。

又用一根長六七尺、圍四寸以上的大杠,從右邊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灑地……這幾種刑具,是中國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來簡單,但用起來極苦,如明人所說:“棍則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便神魂飛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紀實》叙楊漣、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獄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經腐爛了,隻得用帛急忙纏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鐐、棍、拶、夾棍等刑具同時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稱為:“五毒備具,呼暴聲沸然,血肉潰爛,宛轉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許多來到中國的外國人,給他們感觸最深的就是這幾種刑具和酷刑:阿裡·阿克巴爾《中國紀行》說中國犯人在監獄中: [轉自鐵血社區 ]帶着鐐铐和鍊子,固定在鐵樁上,頭發也被拴在鐵釘上。即使這樣還不讓他們自在,他們的腳被闆夾住,背上和胸上纏着100碼長的鍊子和刑具,恐怕要壓斷了肋骨。

帶着鐐铐和鍊子的犯人,被強力推進高度隻有一臂長,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籠子裡時,“為了關上籠子把他的頭壓低到和四肢擠在一起,好像沒有骨頭的一堆肉塞在籠子裡,打開籠子後,這個人帶着鍊子和鐐铐被拉上來時,使我們吓掉了魂”。克路士《中國志》這樣說道:犯人“把指頭放在棍裡,然後使勁拉繩子使骨頭嘎紮作響”,“足刑很厲害和痛苦,刑具是兩塊方木條,約四??長,一邊用一根絞鍊連接。

他們拿繩系在另一側,足踝夾在中間。他們用槌子打木條頭”。

拉達《記大明的中國事情》記載:官員一聲吆喝,五六名劊子手就撲向可憐的犯人,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褲子。他這樣面朝下爬着,一名劊子手緊緊按住他的腳,另一個按頭,再一個高舉上述的竹闆或棍子,使勁打他大腿後的肉,直打到叫住手為止。

他們每打五下,便轉過身子好打另一邊。這時候,另一名劊子手跪着大聲報打的次數,那簡直太野蠻,挨過六十下的人難逃一死。

這三位外國人看到的隻不過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

3.曆史上最殘酷刑罰都有哪些

滿清十大酷刑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隻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

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制成兩面鼓,挂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

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丢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吓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

發展成死刑的藝術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煥,因為崇桢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衆,被北京城無知的民衆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

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缢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于斷氣。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缢殺。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就算成功了。

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膑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膑」。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膑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用針插手指甲縫。

常用于女囚活埋是戰争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争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

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隻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淩虐..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鸠」這種毒藥,。

4.十字架是人類曆史上數一數二的殘酷刑具,耶稣知道他來到人間必受此

耶稣是唯一一個自己決定要來到世間的人,也是極少數甘願受死的人。

耶稣曾經說過,他降世的唯一目的就是為我們死:“人子來……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十字架是人類曆史上數一數二的殘酷刑具。

曆史學家西塞羅(Cicero)形容十字架的刑罰是“酷刑中最殘忍恐怖之酷刑。”耶稣被釘十字架前,要先被綁在一條柱子上受鞭打;那鞭子不是普通的皮鞭,而是4、5條鑲有尖刺鉛粒的皮條帶合成的鞭子。

主後三世界教會史學家西比烏斯(Eusebius)這樣描述羅馬人的鞭刑:“犯人皮開肉綻,肌腱與内髒盡現!”耶稣受完鞭刑,還要被迫把六尺長的十字架背到受刑的山上去(耶稣途中不支倒地)。耶稣到了釘十字架地地方,兵丁用六寸長的大釘子,猛力去釘耶稣的手腕和腳,釘牢了,就把十字架豎起來。

耶稣懸挂在十字架上有六個鐘頭之久,他的生命在難以言喻的劇痛中,一點點的流逝。可是耶稣受的最大痛苦并不關于肉體,甚至不關于精神,卻關乎靈性——耶稣背負我們的罪,不得不與至聖的父上帝暫時隔絕。

5.中國曆史上最可怕的四大酷刑有多恐怖

第十名:絞刑中外都有的刑罰,已經算是比較人道的第九名:騎木驢這個對婦女的專門刑罰,一般是犯通奸罪、謀殺親夫等罪行,具體場面大家自行腦補吧!第八名:烹煮這個場面有點血腥、殘忍。

唐朝武則天酷愛實用這種刑罰。第七名:鋸刑這個也就比腰斬好聽點吧,這個把人吊起來鋸到心髒的時候,基本就斷氣了,真實版的電鋸驚魂!第六名:車裂,俗稱:五馬分屍這個曆史上的商鞅就是受過此刑,太狠了第五名:腰斬一般人認為這個好點,其實腰斬以後人一般不會死的,在經曆巨大痛苦才會慢慢死去的第四名:棍刑這個不是打***,這個是用棍子從嘴或者******去,整根沒入,穿破腸胃,讓人死的苦不堪言。

第三名,抽腸。明末時候,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

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蹄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随即一命嗚呼。第二名,剝皮。

這種刑罰首創不知道是誰,不過是在明太祖朱元璋身上發揚光大的。朱元璋下令把貪官剝了皮然後用稻草充實後放在土地廟供世人觀賞,雖然殘忍,但對貪官污吏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第一名,淩遲。最早的淩遲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後來慢慢發展成從活人身上一刀一刀剮下來,所以又叫剮刑。

受過此刑的人很多,比如名族英雄袁崇煥。當然這種酷刑是在清末達到頂峰的,太平天國被俘士兵和将領一般都被清軍施以此刑,讓人扼腕歎息。

我已經忍不住心顫了,太狠了,這不是一般人改受的,還是新社會好。

古代刑具有多少種怎麼用

中國古代的刑罰種類繁多,大緻可以歸為五類。隋以前的五刑為;墨刑、劓刑、刖刑、宮刑、大辟,前四種為肉刑。漢文帝始議除肉刑,至隋文章制《開皇律》,基本上以五刑——笞刑、杖别、徒刑、流刑、死刑取代了舊五刑,以身體刑(又稱痛苦刑)取代了肉刑。值得一提的是,這裡所提到的自刑、身體刑,基本上屬于法律規定的正刑,而實際上法外施刑的情況非常普遍,施刑有着極大的随意性,五花八門,十分殘酷。

l、湯镬

例: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臣請就湯镬。(《廉頗蔺相如列傳》高中語文第一冊)

湯镬:死刑的一種,也作“烹”,是把人放過大鼎或大镬,用滾湯将人活活煮死的酷刑。

2、黥

例:膑至,龐涓恐其賢于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高中語文第一冊單元統習)

黥;又稱墨刑,其法是以刀刻鑿人面(體)再用墨塗在刀傷創口上,使其永不褪色。漢以前,墨刑主要施于犯人面、額之上,适用于較輕罪犯;以後,墨刑間或有之,主要用于選奴、竊盜和輔助刑。

3、斬

例:君既系獄,……以八月十三日斬于市,春秋三十有三。(《譚嗣同》高中語文第二冊)

斬:死刑的一種。古時分腰斬和斬首,腰斬用鐵鑕(今鍘刀),斬首用刀刃。隋以後新刑告皆指斬首之刑。此處即為斬首。

4、刖

例;王以和為诳而刖其左足。(《韓非子?和氏》高中語文第三冊單元練習)

刖;斷腳之刑。刖刑系以膑刑演變而來。膑刑是去掉犯人的膝蓋骨,犯人受膑刑後不能行走,受刖刑即斷足後,裝上假肢仍可行走,故刖刊輕于膑刑。

5、刺配

例;我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刺配到這裡。(《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高中語文第四冊)

刺配:臉上刺了字,發放送往遠地充軍。刺:即上文的黥刑,在罪犯額面或肌膚上刺上字,用墨染上顔色。配;流刑,發往遠地充軍。

6、笞

例:履至君而制六合,執敲撲而鞭笞天下。(《過秦論》高中語文第四冊)

笞:古代新五刑的一種,用竹闆或荊條打人背部或臀部。笞刑自十至于五十下。敲撲,刑具,短的叫敲,長的叫撲,這裡指用嚴酷的刑罰來奴役天下的百姓。

7、谪戍

例:谪戍之衆,非抗于九國之師也。(《過泰論》高中語文第四冊)

谪戍:流刑,将有罪的人流放到邊遠地區防守。課本注為“被征發戍守邊遠地區”是不準确的。

8、菹醢

例:伍子逢殃兮,比幹菹醢。(《涉江》高中語文第五冊)

菹醢:古代的一種酷刑,把人剁成肉泥,制成肉醬。

9、杖

例:宰嚴限追比,旬餘,杖至百。(《促織》高中語文第五冊)

杖;自隋起定為五刑之一。用大荊條、大竹闆或棍棒抽擊人的背、臀或腿部。杖刑自五十至于一百下。

10、宮刑

宮刑;又稱腐刑,是僅次于死刑之刑。男子閹割生殖器,女子幽閉。因犯人閹割後畏風須暖,要在蓄火如蠶室之宮刑獄中将養百日,所以宮刑也叫做隐宮、下蠶室。大家熟悉的《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就曾因“李陵之禍”而遭受了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