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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上的“誅九族”包括哪些人
“九族”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仍孫(古時稱從本身下數第八世孫為仍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兒及外孫一家。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一家。
3、妻族二:是指嶽父的一家、嶽母的娘家。
“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古代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系。古代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随着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擴展資料:
景清被滅九族
明成祖朱棣起兵謀反,篡奪了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皇位。建文帝舊時有很多忠臣都拒不投降,其中有個叫景清的左佥都禦史,其忠烈事迹感天動地,被譽為像戰國時的義士荊轲一般的英雄人物。
景清平時倜傥灑脫,但最注重名節,燕王朱棣攻破南京,登基稱帝之後,聽說景清的名氣大,威望高,就讓他官複原職。沒想到景清毫不猶豫地就答應了。以前的同僚們都大惑不解,更有人嘲笑怒罵他貪生怕死,但景清卻對此毫不介意。
不久之後,宮中的欽天監夜觀星象,發現天象有了異變:有一顆星星發生異常現象,發出耀眼的紅色光,而且直朝帝星而來。于是就趕緊把這個異象報告給了明成祖。明成祖也非常害怕,就對身邊的人格外留意。
某天,明成祖上朝時,遠遠的就看見景清穿着一身大紅色的衣服迎面走來,馬上就起了疑心。果然在殿上朝見時,景清忽然一躍上前,沖向坐在龍椅上的皇帝。成祖心中早有準備,馬上起身閃開,命令身邊的護衛将他拿下,一搜身,果真藏着一把利刃。
成祖震怒地質問他想幹什麼,景清慨然答道:“我本來想為先帝報仇,可惜沒有成功。”成祖聽後大驚失色,竟然命人把他的皮剝下來,懸挂在長安門上示衆。
有一天,明成祖出巡,正巧路過了長安門下,本來吊在城門上的皮,竟然自斷繩索,撲向成祖,成祖大驚失色,命人将景清的皮用火燒了。但到了夜裡,明成祖剛剛睡着,就夢見景清手中提着一把長劍向他走來,明成祖從夢中驚醒之後,吓得再也無法安睡。第二天一上朝,明成祖就命人把景清夷滅九族。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景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誅九族
古代“誅連九族”指的是哪九族最早是什麼時候有的
“夷九族”脫胎于在秦文公二十年所實行的“夷三族”法,如明末史學界張岱所言:“秦文公始族誅,公孫鞅始連坐”。《史記.秦本紀》載:“文公二十年,(秦國)初有夷三族之罪”,如秦時李斯就因被趙高誣陷謀反,從而被秦二世下令夷三族,《資治通鑒.秦紀》載:“遂具斯五刑論,腰斬于鹹陽市…夷三族”(五刑即指墨、劓、剕、宮、大辟)。
當然,秦國除了實行“夷三族”,還實行夷五族、夷七族等,如荊轲刺殺秦王失敗後,就被夷七族,《獄中上梁王書》載:“然則荊轲湛七族,要離燔妻子,豈足為大王道哉”。隻得說,秦國律法的确是很森嚴的,也是很殘酷的,如範晔所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一人犯法,牽連三族實在是有些過于殘忍。
同時對于秦國實行的“夷三族”到底是哪三族,現在尚未有定論。目前關于“夷三族”的三族一說,現主要流行三種說法:
一、父族、兒族、孫族。《周禮·春官·小宗伯》載:“掌三族之别,以辨親疏”,東漢末經學家鄭玄注曰:“三族,謂父、子、孫”。
二、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禮記·保傅》載:“三族輔之”,北周大将軍盧辯注曰:“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三、父母、兄弟、妻子。裴骃《史記集解》引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三種說法以第二種說法最為殘酷。當然無論哪一種說法,其所牽扯的人多數都是無辜的,畢竟犯法的隻有一個人,可卻是要牽連那些與他有血緣關系的無辜之人,這真的是很殘忍。但無論如何,自秦國實行族誅刑罰後,曆朝曆代凡犯特大重罪,如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皇帝就有可能對其實行族誅的極刑,以此來警戒世人不得有反對朝廷之心,借此來維護自家對于天下的統治。
且自秦國開始實施“夷三族”的刑罰後,曆代不但沿用,且将其誅殺的範圍不斷擴大,從“夷三族”逐步發展到“夷五族、七族、八族、九族”,乃至是“夷十族”(《明實錄》載:“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讀學士直文淵閣。當靖難師入,以草诏不從,緻夷十族”)。
“夷九族”到底起源于何時,尚不可知。直知在中國古代曆史上唯一一次明确記載有“誅九族”的是發生在隋末,《隋書.刑法志》載:“及楊玄感反,帝誅之罪及九族”,613年,隋炀帝二次出征高句麗時,楊玄感趁機反叛,屯兵于黎陽,後為大将軍宇文述所敗,随後隋炀帝下诏誅其九族。因此,從史書寥寥記載來看,夷九族非是正規記載在律書上的律法,它非律令,而隻是根據皇帝的意思來執行的一種懲罰的方式,簡單說就是“潛規則”。
總得說,誅滅九族這樣殘酷的刑罰,就是用來威懾天下臣民的,它有點類似于現在的核彈,威懾大于實際,就是用來吓人的,不是真的拿來用的。如荀子所說:“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讓那些心有不軌的人知道刑法之酷烈,從而不敢去做出不利于天下統治的事情,這也不失為一種針對犯罪行為的預防措施。
而對于“夷九族”到底是誅殺哪九族,因史料缺失更是無從知曉。目前對于“夷九族”的九族之說,一共有四種說法:
第一種、父族九。東漢經學家鄭玄曾言:“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孫,凡九族”,九族指的就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兒子、孫子、仍孫、曾孫、玄孫這九代。
第二種、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即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即嶽父、嶽母。
第三種、父族四、母族三、姥族二。“父族四”即父族上下4代(老太奶爺、太奶爺、奶爺、爸爸),姑母一家、姊妹一家、女兒一家。“母族三”即母族上下4代(老太姥姥、太姥姥、姥姥、媽媽),姥爺一家、從母一家。“姥族二”即姥族上下4代(老太姥嶽母、太姥嶽母、姥丈母娘、丈母),嶽父一家。
第四種、父五族,母四族。“父五族”即玄孫、曾孫、孫、子、身。“母四族”即母、王母(祖母)、曾王母、高王母。
以上不管是哪種,牽連的人都是十分廣的,若是真的誅殺九族,這人數少則千人,多則萬人,可謂是牽連甚廣。如此,也因誅殺九族牽連的人實在是太多太多,這等殺戮實在是有傷天和,因此曆代君王甚少會用到這個刑罰,畢竟他們也怕死後會下十八層地獄,所以曆史上對實行誅九族的記載甚少,這也就能解釋了。
曆史上被誅九族的人有哪些
秦:李斯;
西漢:韓信,灌夫,主父偃,李陵家人,衛青家人,霍光家人,王莽,霍光;
東漢:窦憲,鄧鹭,梁翼;
唐:徐敬業,來俊臣;
明:胡惟庸,李善長,方孝孺,黃子澄,齊泰,連子甯,卓敬;
株連九族是古代刑罰族誅的一種,從古代族誅的實際情況看古代九族應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這裡的族人指直系親屬和配偶)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兒及外孫一家。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一家。
3、妻族二:是指嶽父的一家、嶽母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