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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上偷情男女的對白
上班的4路公交車上,人滿為患。緊貼車門的一男一女,男的戴副眼鏡,拎個皮包,一臉隈瑣,女的标準OL的樣子。兩人肆無忌憚地談話:男:今晚你老公不在家吧?(周圍一下安靜許多……)
女:嗯,他這禮拜都在外地。
男:那今晚可以耍了?(隔壁的大伯扭頭過來看……)
女:你想咋個耍嘛?(隔壁的阿姨也扭頭過來……)
男:老樣子撒,我開房間(隔壁的中學生也扭頭過來……)
女:,你開房我才不來呢,要麼我開(衆人大跌眼鏡……)
男:好撒,你開,我進來整死你(周圍群衆倒吸一口涼氣……)
女:以為我好欺負說,不曉得哪個弄哪個,吃不消不要求饒(群衆眼裡散發着BS的光芒)
男:你再兇我也隻能陪你1個鐘頭,晚上我還要陪我女朋友(車廂裡有殺氣……)
女:喊她一起來耍撒(Faint……)
男:她隻會鬥地主,不會打麻将……(全部暴走)
偷情男女,都會有哪些結局
智慧地預見結局,可以避免許多人間悲劇。在性關系中,男性往往如同探險家,被好奇心和欲望驅使,踏入未知且充滿挑戰的世界。他們對于陌生女性抱有強烈的好奇心,即使面臨風險,也願意探索。相反,對熟悉的女性,他們則失去了探險的沖動。男性在與同一女性多次關系後,會逐漸感到厭倦,轉向尋求新的刺激。雄性動物的這種本能驅使他們探索未知的女性身體,試圖揭開其神秘面紗。這正是男性的原始本性。
結局一:平淡無奇。兩個寂寞的人偶然相遇,激情褪去後,生活歸于平靜。偶爾在雨天回憶過去,一切已如微風輕輕拂過。美好的事物往往脆弱而短暫,如泡沫般在風中消散,最終隻剩下日常生活的平淡與庸常。
結局二:家庭破裂,暴力悲劇。在充滿激情的日子裡,幸福被兩人緊緊擁抱,尋找獨處的機會。不幸的是,當合法伴侶發現偷情者時,悲劇随之而來。憤怒與羞辱可能導緻暴力事件,這樣的悲劇在現實中屢見不鮮,正如武松鬥殺西門慶的故事。
結局三:單方離婚。一方選擇結束婚姻,而另一方則選擇繼續生活,前者可能會失去一切,後悔莫及。後者在
如何預防男女混住的卧鋪出現偷情的問題
1.選擇合适的卧鋪:如果是單人卧鋪,那麼就不存在男女混住的問題。如果是雙層卧鋪,可以選擇上鋪或下鋪,避免與異性同層。
2.尊重對方:在卧鋪内,要尊重對方的隐私和個人空間,不要随意觸碰對方或侵犯對方的隐私。
3.保持安靜:在卧鋪内要保持安靜,不要大聲喧嘩或打擾到其他乘客。
4.鎖好卧鋪門:在睡覺或離開卧鋪時,要記得鎖好卧鋪門,避免他人進入。
5.避免飲酒:在卧鋪内不要飲酒,以免影響自己的判斷力和行為舉止。
6.及時報警:如果發現有人侵犯自己或其他乘客的安全,應及時報警并向列車工作人員求助。
辦公室戀情會對工作造成哪些影響
辦公室戀情會對工作有影響,有的時候因為覺得有人幫忙,所以工作不會及時完成,有的時候對于比較秘密的工作文件,情侶之間也容易洩密!
今天突然想說辦公室戀情,不是站在公司角度而出發,而是從我個人出發,但并非是分手後還要一起共事如此的原因。
我其實并不反對辦公室戀情,隻不過要是我的表白對象是同事的話,大概會選擇派發好人卡吧。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認為他并沒有了解我,或者更确切地說是隻認識工作中的我。剛畢業的時候,真的是初生牛犢不怕虎,什麼都想學習想嘗試想突破,在工作中盡全力地去做到做最好,因為專業和學識,也更因為自尊心,争着要證明自己。
當然,所有這些正面的舉動遲早有人會看在眼裡,但是所有他所報之以好感的隻是工作中的我。
而私底下的生活裡,我卻是完完全全的另一個人,喪氣懶惰、膽小懦弱甚至還很愛哭。談戀愛不是在工作場合的卿卿我我,更多是生活瑣碎的柴米油鹽、疲憊脆弱的情感扶持,我要是下了班之後還能保持這工作狀态地一絲不苟,每次約會都像團建前一樣周全規劃活躍氣氛,着實有些力不從心了。
男女都已婚,偷情在法律上有罪嗎
男女都已婚,偷情不屬于犯罪,但也不受法律所保護,隻是存在道德方面的問題。偷情是指已經确立了戀愛關系或者婚姻關系還和第三者保持親密關系。也泛指暗中與人談戀愛或搞男女關系。婚内出軌是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情感或身體上,在婚姻外尋找第三者來滿足自身對性欲、情感上的需求,換句話說就是婚外情。婚内出軌可以分為婚内的通奸、同居和重婚行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婚内出軌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多分财産。婚内出軌如果構成重婚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緻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财産,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緻的無效婚姻的财産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财産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