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
夫妻去世後棺材大小有講究嗎
在裡下河地區,夫妻合葬時通常采取同穴不同棺的方式。男性的棺材,稱為乾棺,其尺寸較女性棺材的坤棺略大。在安葬時,遵循左尊右卑的原則,男性位于左側,女性位于右側。無論先後離世,都依照這一傳統習俗進行安葬安排。
當夫妻雙方均去世後,會在兩具棺材之間放置一塊木闆,這被稱為“過橋”,象征着兩位死者即使在陰間也能手牽手。
在以前,條件允許的家庭會提前準備好夫妻雙方的棺材,以免給子孫帶來不便。然而,如今随着火葬的推廣,提前制作棺材的做法已經很少見。
夫妻合葬有哪些講究
一般夫妻要是不會同時死去,需要虛左以待(男)、或虛右以待(女),這樣既出現了合葬細節上的變化,象如何合葬。墓坊合葬有“并穴合葬”“異穴合葬”、“同墳異穴合葬”,這是非同穴合、葬的類型;更進一步的是“同穴合葬”。北方黃土高原地帶盛行這種合葬,夫婦中的一入逝去後先入墳,另一個去世時,重新挖開墓穴男左女右,并置棺停,棺木口橫搭一紅布帶,意思是與婚禮上夫婦牽的同心結相似。在我國西南少數民族中,還有夫婦同棺而葬的,廣西的白褲瑤的崖葬就是如此,一棺中可見到男女兩具屍骨。墓室合葬比較簡單,先在築好的墓室中放先死者的棺,持後死者去再打開墓門,将新的棺木放入
考古挖出夫妻合葬墓,一男一女為何擠在同一個棺材裡
中國有一句古話叫做: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還有一句話叫作:落後就要挨打。其實這兩句話也可以很好的運用在中國古代的曆史政治中。如果國家的政治當局者不願意奮發圖強的話,那麼百姓很有可能就會受到迫害和壓制。人們現在一提到落後就要挨打的故事,就會想到滿清政治,其實除了滿清政治之外還有北宋。北宋最屈辱的一段曆史,不得不數到靖康之恥。
當時整個北宋的皇族和一些朝中的重要大臣,都經曆了靖康之恥。雖然趙構後來逃到了河南地區,建立了南宋政權,但是卻不敢繼續和軍人對抗,這和靖康之恥這一段心理陰影也有很大的聯系。1988年,當時中國考古學家在黑龍江地區發現了一塊一座古墓,然而這座古墓的墓葬規格非常的豪華。
考古學家最開始的鑒定結果是:這座古墓,絕對不是漢人的祖先,然而根據地理位置和墓志銘的一些文獻記錄,最後推測這首古墓很有可能是金人的祖先所埋葬的地方。12月份,考古學家發現了這座驚人的貴族墓裡面有一口棺材,裡面的情況是一男一女合葬。
如果按照古代下葬的常規禮儀來看的話,即便是普通尋常的百姓家在埋葬先人的時候,都會遵循一人一口棺材的墓葬規格,更别提向上規格及其豪華的貴族墓穴了。所以從這一現象當中也可以看出這則墓穴還是比較富有故事性的,到底墓穴主人經曆了怎樣的事情,才會雙人合葬一口棺材呢?
1989年,最後通過科學驗證,考古學家們确定了墓穴主人的男主人身份其實是完顔晏,這個人的身份是金朝的左丞相,地位之高可以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高度來評價。然而完顔晏其實也經曆了靖康之亂,并且在事後還和來自北宋的公主趙金姑傳出了一段故事。
公元1127年,當時金朝南下取締了北宋的中央集權制度,并且對北宋政權的一些執權者和朝中大臣發動了靖康之亂。對于整個北宋政權而言,這是一段極其屈辱的曆史,上到皇帝下到朝中大臣,人人都被金朝人将尊嚴踩踏在地。然而其中身為公主的趙金姑後來也被金朝的完顔晏所看重,不僅時常帶在身邊出入一些重要場合,而且還将其拘為己有,從不曾歸還其自由。
當時将趙金姑擄到身邊時,完顔晏49歲,趙金姑30歲。如果按曆史時間點推測的話,趙金姑在去世時也僅僅隻有40歲左右的年紀,完顔晏是在61歲時去世,所以墓中被合葬一口棺材的女子,很有可能就是趙金姑。考古學家研究到這裡,不禁令人心驚。
因為完顔晏在去世之後,趙金姑是被他人毆打加上用毒才去世的。所以趙金姑去世之時還被淪為了一個陪葬品,仔細想想,這樣的結局雖然是趙金姑個人的悲哀,但是也折射出了整個北宋政權的腐朽無能。
半路夫妻,死後該怎麼安葬
爺爺這一生有四個孩子,分别是大伯,二伯,三伯還有我爸,我爸是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受寵愛的孩子。所以,爺爺在去世之前都是在我們家生活的。
聽我爸說,我出生的第二年奶奶就去世了,爺爺去世之後的第五年,二奶奶也去世了。奶奶去世的時候,我隻有兩歲,可以說是沒有印象的。但是二奶奶去世我是知道的,葬禮辦得很隆重。
四個孩子都是爺爺的原配妻子生的,也就是我的親生奶奶。我爸說,他的親媽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原因是患了肺病,那個年代患病可沒有現在的醫療條件,相當于直接一腳踩進了鬼門關。
爺爺為了找個人照顧四個孩子,就娶了現在的奶奶。奶奶是個寡婦,丈夫在一次幹活中發生了意外去世了,加上奶奶本就沒有生育能力,沒有自己的孩子。兩個人在一起就圖過個日子,什麼都不在乎。
嫁給爺爺之後,她也很稱職,幫着爺爺撫養大了四個孩子。先前的奶奶死在前面,所有墳地什麼的都是直接安葬在我們家裡的後山,那裡安葬的是我們整個家族裡面的先人。
爺爺去世之前,奶奶就主動和他談起過這個問題。當時我還小,所以是我爸告訴我的。
奶奶問爺爺:“你死了以後想葬在哪裡?是後面那座山還是前面那座山。”爺爺楞了楞,半天沒有說話。過了好一會兒,吸了一口老煙後。我想葬在我們家的祖墳裡,那裡有我的親人。
奶奶明白了,爺爺這還是選擇了和原配妻子合葬。她雖然和她也過了二十多年的日子,但終究還是在夫妻情分上輸了。大度的她就說了開頭的那段話,這也源于她想得開。
爺爺去世之後,奶奶果真随了爺爺的心願,讓他和之前的奶奶合葬在一起。爺爺去世以後,奶奶一個人把家裡周圍幾座的山走遍了。最後,告訴了我大伯,她死後不要和爺爺埋在一座山,她要埋在爺爺前面的一座山。我大伯問她:“這是為什麼?不葬在一起?也可以在一座山啊。”奶奶說:“下輩子我要走在他前頭,我先遇見他,我就是他的原配。”
如果半路夫妻有子女的還好,沒有子女的估計更難合葬在一塊。但如果是雙方都是再婚的那種,估計子女也就不會介意了。
建議先和老伴商量,看對方是什麼意思,再拿主意。
我也是再婚,合法的,兩個人的感情關系很好,但畢竟是再婚,人家女兒結婚都叫我不要去參加,還會讓死後葬一起?不過我也沒有葬一起的想法,我想把遺體捐獻出去,哪怕是死了也能對醫療事業做點點貢獻了。
你這問題很好回答,人活着隻要情投意合,身後事就無所謂了。那一套都是舊的觀念,什麼時代了,還計較這個問題。百年以後你和你老公,和前邊故去的老伴同穴應無異議,也符合中國傳統習慣。因你是和前夫離異,也不必藕斷絲連了,假如你還有孩子在前夫那邊,就另當别論了。不必糾結,祝你快樂每一天。
2007年我爸去世後沒多久,我一個本族的爺爺就給我弟弟說“你媽媽還不到50歲(我媽1958年出生),還年輕。如果再婚也可以,但是百年之後必須回來和你爸葬在一起。”
我弟弟給我說了後,我不以為然,以後的事以後再說,何況我爸和我媽都吵了一輩子。直到我看到熊家灣這個争搶棺材打架鬥毆的事,才知道這個事在農村還真是個大事。
我後村熊家灣(就是那個村兒姓熊的多)一個女人生了一個兒子,老公在孩子上小學的時候就去世了。她一直把兒子拉扯到兒子結婚才再婚。
再婚的老公也是鄰村的一個光棍,對她也不錯,一起生活了20多年。感情挺好的
她在這邊無兒無女,一婚的兒子媳婦也不怎麼孝順的也可能家裡住不下,就時不時去看她。
有一天兒子媳婦可能太久了沒去,結果被村裡本家的人發現已經去世了,然後二婚這邊的族人就開始辦喪事,就要安葬。
這邊的兒子開始也沒什麼反應,結果可能是長輩說什麼了,第三天就拉了一幫子人去搶奪媽媽的棺材,要和自己的親爹安葬在一起。
然後那邊的人覺得自己的兄弟無兒無女,死後要有一個伴。兩家人打起來了,後來村幹部也調解不了,鄉裡來了警車,把人全帶到大隊裡,調解了好久。
最後還是安葬在二婚老公這邊。
然後二婚的族人還排人守了好久,半夜都有人巡邏。派出所也警告不許再鬧事,讓逝者安息。
這個事兒在我們當地真正争論了很久,好多人就說應該讓人家和一婚老公在一起,說人家有兒子。以後每年上墳也有人,然後人家那邊又有好多人說,以最後的家為主。說如果當初他兒子把他接回去死在他兒子家,那這邊就不争了。
我姑姑39的時候,我姑父就去世了。然後我姑姑也是在兒女成家了再嫁到我們仙橋街上,後來等到老了以後,她就回來兒子身邊了。怕以後她百年之後,自己的兒子還要為難。
所以,二婚後怎麼安葬,還是要生前商量好。不要人走後,讓逝者不得安息。
半路夫妻丶死後看情況丶有的和前妻前夫合墓了丶有的仇恨大各埋各的各家情況不一樣丶所以丶各家情況而定!
有合葬一夫配二妻,沒見過合葬一妻配二男。
我老伴的姑姑早逝,姑父又和鄰縣一個女人結婚,女人死後被親生孩子又接回去和他父親合葬,姑父死後也和姑姑合葬了。
我本家一個叔叔三十多年前出車禍去世,留兩個兒子大的十五小的十三都在上學。嬸嬸無力撫養隻能招夫養子,三十多年老漢也七十多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一個月前無疾而終壽終正寝。秃子頭上一個虱,根本不可能給嬸嬸合葬,老漢家裡人隻能用紙紮人與老漢合葬。孤零零埋在荒野地。
去年我們村去世個六十左右的女人,男人早早因病去世,遺下二女一子,女人又招了個男人把孩子撫養成家立業,女人癱瘓在床十多年都是後夫精心侍候。去年病逝後,幾個子女有心讓父母合葬,又怕繼父傷心。誰料想繼父開明,讓孩子親生父母合葬。對幾個孩子說,隻要死後不暴屍街頭就行了。
半路夫妻,如果有兒女的肯定都要和他們親生父母合葬,如果沒有親生兒女,那就難說了,反正不能暴屍街頭。
我是農民我在農村,我關心我們農民的美好生活。
我今年去掃墓就發現好幾個墓碑上都是刻着三個名字,這可能就是你要問的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一個男人娶過兩個老婆,兩個女人都是頭婚,百年以後就會葬在一起。如果女人嫁過兩個或者更多,就看死者生前的願望或者子女的想法和誰葬在一起。像你這種情況,就要看人家子女的想法來決定了,最好的結局就是你們三個人葬在一起。
我們這兒大部分都是與原配喪在一起,但也有少數人與再婚者喪在一起的。
每家情況不一樣,是否葬一起很難下定論,隻好根據不同的情況不同對待。比如我有一個遠方妹妹她也是再婚的。她和前夫關系不好,前夫生前有幾次外遇,她看在孩子面子上,始終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所以一直堅持沒有離婚,後來前夫生病死了。幾年後她嫁給了一個初婚男,像這樣的情況我想,她最後肯定是和再婚的男人葬一起的,你們說對嗎?所以說不同的情況不同的葬法,不可能千篇一律。
那一年上墳的時候,我問了婆婆一個很不恰當的問題,婆婆面紅耳赤尴尬異常,我這人一向後知後覺,好長時間才回過神來,弄懂了婆婆不理我的原因。
我婆婆和公公是再婚組合家庭,婆婆離異,公公死了老婆,公公跟前妻有一個女兒,婆婆跟前夫有一個兒子沒帶過來。婚後又生了兩個兒子,就是我老公和小叔子,我們這裡正月十五,要給逝去的老祖先上墳,婆婆一般不去,留在家裡做晚飯,但那一天她不知何故去了,就有了我們的對話。
婆家的祖墳在自家的田地裡,我在農村呆的不多,很多的風俗習慣不怎麼了解,看到别人家的祖先都立了碑,修了墳面,隻有公公和婆姐的媽媽,就是兩個土坑,婆姐媽媽的墳墓在左邊,公公的墳墓在旁邊,右邊還有一個位置,顯而易見,是将來留給婆婆的。
我當時想的是,家裡倆兒子,為什麼要讓自己的父親如此的潦倒?不給父親,還有自己的大媽,立個墓碑呢?當時腦筋缺根弦,沒顧得上問老公,直接問了婆婆。
面對自己男人的墳墓,還有男人前任的墳墓,婆婆尴尬的說不出話來,自己又沒走,不立墓碑,肯定兒子們是等着,自己老媽将來老去之後再一起立,何況這樣的三角關系,整理起來頗為複雜,到時候呈現的效果基本是男人在中間,原配在左邊,繼室在右邊。
婆婆的這個問題還好,因為大姑姐遠嫁,女孩子一般不插手娘家的事,她的親媽媽很多年前已經下葬了。婆婆生的是兒子,也養育了姑姐,到時候直接葬在公公的身邊就行了,生前三人有緣,死後另一個空間團聚。
要我說,這樣的三人殡葬是最好的選擇方式,感情上大家都可以接受。事情的關鍵,是自己得有一個得力的孩子,老了,可以給自己撐腰。
題主的問題有點尴尬,跟老伴沒孩子,将來的養老問題還沒解決,怎麼安葬都是後話?到時候看自己跟孩子處的怎麼樣?人死如燈滅,一把骨灰的事,何必過于糾結。感謝支持